2017年12月,南方能源监管局收到12398热线有效信息232件,其中投诉举报70件(南方电网公司1件,广东电网公司19件,广西电网公司9件,海南电网公司6件,广州供电局9件,深圳供电局5件,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15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件,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件),按规定受理63件(比上月增加7件,增幅为12%),不受理7件;咨询及其他162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投诉举报涉及的企业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12月份受理的63件投诉举报,其中,广东电网公司17件,广西电网公司8件,海南电网公司5件,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8件,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5件,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14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件,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件。
受理投诉举报涉及的企业及反映的主要问题详见附表1、2。
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12月份核实办结投诉举报40件(当月受理件13件,往月受理件27件)。
(一)基本属实的情况
12月份核实办结的投诉举报40件。其中属实7件,部分属实7件,不属实26件(属实及部分属实案例见附表3)。
南方能源监管局已要求各供电企业认真分析用户投诉原因,逐一对照用户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反复投诉。对与事实有出入的投诉,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回访用户时,向用户作了解释和说明。
(二)回访投诉人的情况
对12月份投诉的用户,南方能源监管局对有明确联系方式的投诉人逐一进行了回访,接受回访的投诉人对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办理其投诉的问题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1.12月份受理的投诉,频繁停电及电压低等电能质量问题仍占多数。年关将至,外出务工人员即将返乡,请有关供电企业按照我局提出的保供电要求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周密部署,及时完成低电压台区及其线路改造,力争返乡人员有电用,用好电。
2.本月办结的投诉举报中发现以下问题:个别企业存在不根据实际情况回复报告的情形;未对用户报装的变压器按时接电;未按规定对光伏并网资料不符要求的用户出具书面告知书;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95598等服务热线未及时处理用户反映问题等,以上问题请各供电企业引起重视并对照整改落实,我局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现场核查。
3.广西电网公司桂林供电局对未及时缴纳电费的个别居民在逾期未达到30日情况下停止供电,违反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且未在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违反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电监供电〔2011〕45号)要求;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对未及时缴纳电费的个别居民用户未在停电前3-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的情况下停止供电,违反了《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 海南电网公司东方供电局未能在规定3个工作日时限内实施安装低压商业用电,违反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10号);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在用户未提交齐全资料即受理其并网申请,并口头告知用户补齐所需材料,导致用户光伏并网手续办理超时,违反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上述供电企业要按照南方能源监管局已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