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工作。国家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和电费结算银行转账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核定和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完善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规则。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核发凭证。
做好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责任分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做好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工作。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定期统计并向全社会发布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绿色电力证书的售卖信息。
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各电网企业负责做好补贴核减工作,并协助做好发电项目结算电量的复核。
绿证不会取代补贴
纵观目前已经实施绿证制度的20余个国家,如果推行得力,绿证确实可以完全取代财政补贴制度,以荷兰为例,自20世纪90年代末荷兰自发建立了绿色证书交易系统,开始推广绿电力以来,可再生能源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数据显示,最近几年荷兰用户对绿色证书的需求日益高涨。2008年,荷兰采购绿电的家庭用户占总用户的38%,2010年已达44%,目前家庭用户比例高达66%以上。
如此高比例的荷兰家庭用户购买绿电,应归功于荷兰的绿电价格基本达到灰电(来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价格,除了荷兰本国海上风力发电的绿电价格高昂外,越来越多的绿电套餐包月价跟灰电价格趋同,甚至更便宜。
但在中国,绿证是否会立即替代补贴制度呢?我们先来算一笔账。根据《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这就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行业在补贴和卖证书中只能是二选一。“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证书的上限价格即为该绿色电力的补贴强度。
国家把风电划分为四类资源区,全国所有省份的风电项目,共有34个补贴强度,补贴强度分布于0.0866~0.2495元/kWh之间,其中73.5%的地区风电补贴强度集中在0.15~0.25元/kWh之间;光伏电站划分为三类资源区,全国所有省份的光伏项目共有37个补贴强度,补贴强度分布于0.3253~0.5295元/kWh之间,其中83.8%的地区,光伏电站的补贴强度集中在0.35~0.5元/kWh之间。也就是说,有73.5%风电绿证单价落在86.6~249.5元之间,有83.8%的光伏绿证单价落在350~500元之间,竞争力孰强孰弱一目了然,如果一旦取消补贴,光伏行业势必受到致命打击。
好在政策制定部门已经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
关于“绿证”和“补贴”的关系,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处长徐国新表示:“绿证交易是将售出量作为核减补贴的唯一依据,换言之,不申请绿证、申请绿证不挂牌、挂牌没卖出去的,以上行为都不影响任何发电企业获得补贴。而且发电企业卖出1个绿证,我们也只是通知电网企业来核减1000度电,不会影响到以前,也不会影响到以后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获得国家补贴的行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处长李鹏则表示:“美国用了大概10年时间,自愿认购占到了新能源消费市场的1/3,我们相信,不管在哪个国家,自愿认购市场都是一个渐进的市场,寄望在很短时间内大幅度替代补贴是不可能的。我们营造自愿认购市场的初衷,更多是凝聚社会共识,这对推动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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