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妥推进风电开发方面,《规划》提出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重点支持滩涂、平原、低丘地区风电开发,从严控制山区建设风电项目,争取到2020年,风力发电装机达到260万千瓦。
“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设秸秆电厂,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支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液体燃料等。”《规划》提出要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到2020年,秸秆电厂装机规模150万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秆约750万吨。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燃料热值,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年可处理生活垃圾800万吨。
落实发展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重点项目是主力军。《规划》明确提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及时落地。按照“四督四保”要求,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切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优先配置土地、用水、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简项目审批手续,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规划》明确,要落实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评价、创新技术研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运营。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将节约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显著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综合性经济和社会效益。”省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预计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800万吨标准煤,可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2000万吨,减少烟尘年排放量约5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约6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