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按照固定式最佳倾角考虑,2015年全国太阳能峰值小时数平均值为1710.2h。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大部地区超过1400h,其中新疆大部、青藏高原、甘肃西部、内蒙古、四川西部及云南部分地区超过1800h,局部超过 2300h;四川东部、重庆、贵州中东部、湖南中西部及湖北西部地区约1000h;陕西南部、河南、安徽、江苏、四川东部、湖北大部、江西、湖南东部、浙江、福建、台湾、广州、关系中南、贵州西南部的在1000~1400h之间。可见,全国各地的太阳能峰值小时数基本在1100~2300h之间。
由于太阳能资源价差的华南、华北、华中地区电价高,而资源较差的西北、西南地区电价低。因此,
在目前光伏系统为7000元/kW的造价水平下,几乎全国所有地区的度电成本都低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低于华南,华东和华北地区大部分省份的大工业销售电价;
当造价到达5000元/kW时,几乎大部分地区的度电成本都低于当地的大工业销售电价;在资源好的地区可以有一定利润。
目前,部分项目的EPC投标价格已经在5500元/kW以内。可见,光伏发电在用户侧已经实现了平价上网。
然而,在光伏系统成本(EPC成本)快速下降的同时,光伏项目的“非技术”成本也在快速上升,造成项目总成本居高不下。
如企业为获得规模指标而支付的“开发费用”或“路条费”,最高可达700元/kW。除此之外,政府摊派、土地成本等费用也快速增加。
之前宁夏等多地要求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按照投资额1:1在当地投资建厂;在格尔木戈壁上已建成多年的光伏项目被补征高额的土地使用税。
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一直是采煤区政府的一项要务,仅山西省,平均一年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费用就要100亿元,中央、地方政府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上花费不菲。而采煤塌陷区一旦被确定为光伏领跑者项目,各地政府不但可以将治理费用专家给投资企业,还摊派各种附加费用。
近期,某领跑者基地多家中标企业反映,该领跑者基地主管部门向各家中标企业口头通知,要求每家企业按照200元/kW的价格并根据各自的装机容量,以“赞助费”的名义通过“修路、修学校、安装路灯”等形式进行支出,否则就要求企业就要停工。根据该基地的总规模,中标企业一共要给县政府捐出1亿,大大增加企业负担。
三、综合建议
综上所述,一方面,目前1.9分/kWh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覆盖不了补贴缺口大,短期内增加可能性比较小;另一方面,如果光伏项目不考虑“非技术成本”,很多地方已经可以在用户侧实现平价上网。因此,建议从2018年开始,政府对光伏电站项目试行双轨制管理。
一部分项目继续享受国家的补贴电价,按照现有流程开展,但要在指标发放、土地供应、并网条件更加严格限制;
另一部分项目,不再给予电价补贴,以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的压力,但给予下列优惠政策:
1)项目仅需要政府备案及批准,并给予土地使用优惠条件,减少项目的土地成本;
2)将现有实行到2018年12月31日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光伏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
2)鼓励企业在不需要补贴、自发自用或者就近消納的情况下,以非水可再生能源自备电厂替代传统能源自备电厂,并允许这类企业以新能源电站点对点就近消納。
3)鼓励电量完全自行消納的情况下,给予新增配网投资建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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