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中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强力补贴政策,推动中国迅速成为全球新能源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随着补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濒于资金链断裂边缘。2月3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绿证自愿认购政策重磅出世。
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进程中,绿证的必要性、如何落地、核发标准、核发对象、市场前景如何?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进行了解读。
推出绿证自愿交易的必要性
记者:绿证自愿认购政策的出台引发了业界关注,标志着我国绿证制度正式试行,绿证自愿认购市场的建立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易跃春: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由独立的第三方颁发。绿证的购买方,实际上是获得了声明权,即宣称自身使用了绿色能源。
绿证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近十几年来国际通行的做法。荷兰早在2001年率先开展绿证交易,随后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均实行了绿证交易。
国际上,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美国的部分州,售电企业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规定,在销售电量的同时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证,与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相配套的绿证交易称为强制配额交易。除承担配额义务的主体外,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也可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这种交易行为就称为绿证的自愿认购。
在世界范围内,绿证自愿认购市场的建立是更为广泛的,并且可以独立存在或者与强制配额市场并存。
记者:具体到我国国情,当前试行绿证的必要性?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易跃春:我国当前试行绿证自愿认购交易很有必要。
首先,大力发展绿色电力势在必行。我国已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为此,迫切需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
其次,现行新能源电价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绿色电力的发展。目前,我国对新能源实行“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固定上网电价机制,财政补贴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环境效益。然而,这套电价补贴政策正在面临诸多挑战。一是补贴资金缺口逐步加大,二是电力市场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调整,迫切需要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给新能源的补贴部分提供一个市场化的风险对冲手段。
最后,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有利于为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基础。绿证一方面可以补充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积累证书核发、交易组织、资金监管等工作经验,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工作基础。
绿证政策制定思路清晰
记者:如何看待绿证先期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核发对象?
易跃春:考虑到海上风电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光热发电刚刚起步,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监管和电量计量上有一定难度,生物质发电环保监管难度较大,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在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国家大额补贴支持,先期让这些项目参与绿证交易有助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再考虑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逐步纳入核发对象。
记者:绿证核发标准是怎样的?
易跃春:绿证自愿认购市场主要是为用户消费绿色电力提供渠道,消费每兆瓦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的环境效益是相同的,所以我国也借鉴欧美等国绿证自愿认购市场的惯例,对所有新能源发电类型设定相同的核发标准,即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每兆瓦时均核发1个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