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能源消费的宣传和推广,我国企业通过参与绿色电力消费提升其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的需求也日渐强烈。同时,我国社会大众使用绿色电力的需求和意识也在逐步增强。尤其是在当下雾霾严重的背景下,公众治理大气污染的环保意愿强烈,绿色电力消费必将成为未来能源消费的模式和潮流。
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正式试行。
近日,记者采访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对该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力发展绿色电力势在必行
记者:为什么我国要在现阶段出台《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
易跃春:我国已向世界郑重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有效治理雾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力发展绿色电力势在必行。绿色能源除了像煤电等常规能源通过上网发电获取经济效益外,还可以向社会提供清洁、环保、低碳的环境效益。
此外,目前我国对新能源实行“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固定上网电价机制,财政补贴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环境效益。然而,这套电价补贴政策正在面临着补贴资金缺口逐步加大、电力市场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调整等诸多挑战。现行新能源电价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绿色电力的发展。
还有就是,虽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出台,但目前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一方面可以补充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积累证书核发、交易组织、资金监管等工作经验,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工作基础;同时,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权威证明,可以提升参与方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从而有效吸引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绿色电力消费。
所以,就我国国情来看,当前选择试行绿证自愿认购交易是很有必要的。
未出售绿证对应的电量部分仍享受原有补贴
记者:目前,绿证的发放对象包括哪些企业?
易跃春: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技术较为成熟,项目规模在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国家大额补贴支持,先期让这些项目参与绿证交易有助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政策首先将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绿证核发对象是客观务实的。未来,随着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再考虑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逐步纳入核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