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布式开发生物质能
“十三五”期间,要坚持分布式开发生物质能,大力推动形成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地消费的分布式利用格局,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和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推进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
● 促进地热能有效利用
要在开展资源勘查的基础上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要加强地热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将电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土地、用电、财税价格等方面给予扶持,全面促进地热能合理有效利用。
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
● 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调峰电站建设
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客户直供,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在民用、工业和交通领域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 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6000万千瓦
除继续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以及合理优化中小流域开发以外,为了满足电力系统调峰填谷的需要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提出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大概6000万千瓦,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届时局部地区电网调节功能将大幅改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能力。
● 严控新投产煤电规模
关于能源供应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规划》提出对策,一是依靠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淘汰过剩产能;二是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强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城镇配电网建设;三是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规划》提出,要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推进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升级示范,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道路。
“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严格控制新投产煤电规模,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 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全国保障性收购
按《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基础上,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
《规划》提出通过设立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证明,通过绿色证书市场化交易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 2020年风电发电侧、光伏用电侧平价上网
目前,部分国家的风电、光伏发电招标项目价格,低于当地化石能源发电价格,显示出可再生能源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性。特别是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与销售电价已比较接近。今年我国开展的“光伏领跑者”示范项目招标价格也大幅低于预期,这表明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潜力巨大。因此,《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