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可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
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大概6000万千瓦。
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
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
到2020年
水电装机达3.8亿千瓦(含抽水蓄能电站0.4亿千瓦),风电装机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4200万吨标准煤。
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1.5亿吨标准煤。
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能源发展布局
● 风电、光伏向东中部转移
《规划》对“十三五”时期的重大能源项目、能源通道作出了统筹安排,调整了“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布局,主要是将风电、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其中,风电年均增长约1600万千瓦以上。风电方面体现了布局的优化和消纳要求,风电项目进一步向具备消纳条件的地区转移,同时针对部分地区弃风限电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况提出了解决风电消纳问题的明确要求。
光伏发电装机年均增长约1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的发展重心主要体现在加强分布式利用和推动技术进步方面,特别是积极鼓励在工商业基础好的城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西部地区的大型光伏电站项目,明确要求在解决弃光问题的基础上有序建设。
● “以电代油” “以气代油”
为提高战略保障,《规划》提出加大国内勘探,加强非常规和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提高接续保障能力。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替代保障能力。《规划》提出利用“一带一路”的国际资源和市场互通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同时,还要推进石油消费减量替代,重点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机场等交通运输“以电代油”“以气代油”。
●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
为推动清洁能源供暖和可再生能源热利用,《规划》提出按照优先利用、经济高效、多重互补、综合集成的原则,开展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加快推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利用等,初步预计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1.5亿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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