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表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5个规划占了能源“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近一半,特别是首次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我国能源转型的大趋势及政府践行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路线的信心和决心。《规划》提出,清洁能源是“十三五”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未来将严控新投产煤电规模,能源布局中风电、光伏向东中部转移,并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机制,争取到2020年风电发电侧、光伏用电侧实现平价上网。“十三五”期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10%,煤炭消费比重降到58%以下。
有关电力、可再生能源等的共计14个能源专项规划亦将陆续发布。1月5日同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则针对非化石能源比重15%的目标,细化具体任务措施,提出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3.8亿千瓦(含抽水蓄能电站0.4亿千瓦)、风电装机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4200万吨标准煤。
那么具体而言,新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究竟有哪些亮点?“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走势如何?让我们来解读《规划》的主体内容,一探究竟。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 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规划》提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从能源强度看,按照规划目标测算,“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以上。
同时,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能源结构调整
● 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能源供应增量主体
对于能源结构调整,《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将低于58%。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 可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将达2.5万亿元
“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10%,煤炭消费比重降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