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评选结果公示》。据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解释,多能互补试点其实质意义可能不亚于广受瞩目的增量配电改革试点。
这从此前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中就可以看出端倪。根据该《意见》,建设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是构建“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提高能源系统综合效率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该《意见》提出的建设目标也非常诱人:到2020年,各省(区、市)新建产业园区采用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的比例达到50%左右,既有产业园区实施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的比例达到30%左右。小编深信,这对于志在参与开发区电力体制改革的小伙伴而言,“多能互补试点”无疑提供了绝佳的参与机会和参与途径!如果还没看明白,那就数一数中国有多少开发区吧!
再有一点,有小伙伴告诉观小编,目前的开发区中,有相当一部分开发区的配电资产并不是电网企业投资的——换句话说,都是“增量”!
当多能互补和增量配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无疑给人以更大的想象空间!
全文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关于申报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规划〔2016〕480号)等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审核认定工作。
此次申报工作共收到地方政府、能源企业、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报来项目261个。我局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了专家评选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委托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核实了进入初选名单的项目。根据专家评审和项目核实情况,现对拟入选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6-30日。
联系方式: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010-88653401,88653680
附件: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入选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