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立试点推进责任机制。成立了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扶贫办、能源局、国土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各乡镇负责300-5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地点选择、地表附着物清理、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理,并做好检查、验收等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衔接落实相关政策、送出方式的核查、并网方式选择及接入系统方案制定报批等工作。
三、精准见效
据测算,金塔县为有残疾、智障贫困户率先实施的光伏扶贫示范项目,并网发电可实现日均发电12度,每年可为贫困户稳定增收3000元左右。
瓜州县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3750--4000万千瓦时,所发电量在电网公司全额收购的基础上,再加上国家新能源补贴,年收入在3375--3600万元,每年可为全县1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带来3000元的收益,收益期达20年以上。同时,大规模地面电站项目建成后,企业与农户签订了长期的劳务合同,又带动了就业,增加了贫困户劳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