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我国现阶段可以采取的一种选择。我国各地资源禀赋不同,有些地区可再生能源充沛,难以完全本地消纳,需要进行跨省传输。可以借助政策,规定各省清洁电力消费需占该省全年用电量一定比重,比例不足则需要自行在电力市场跨省购买,以此来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传输,扩大消纳范围。
清洁电力机制解决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但在发电端,上网电价放开,意味着清洁能源要以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来与煤电竞争,要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补贴还得持续,应对清洁能源补贴缺口问题,方式有二:
第一种方式是提高居民用电价格。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电力倒挂问题。我国工业企业用电量大,用电成本最高;居民用电量小,用电成本低,一直是工业用电在补贴居民用电,这与发达国家情况相反。其实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高,最终反映在生产产品的价格高,这部分费用看不见,但却加重了居民的生活成本,与其这样,不如提高居民用电价格,让居民支付看得见的成本。
现在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地区差异很大。北京地区居民用电水平已与发达国家相当,但价格依旧是2006年核定的0.485元/千瓦时,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现在北京居民的用电成本相当于2006年的60%,与其他省市相比,用电成本偏低,居民收入水平与用电成本严重不对等。所以提升居民用电成本,重点落在收入高但用电成本低的地区。据我们研究测算,只需将现在的可再生能源居民用电附加值从1.9分钱提高到5分钱,即可解决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问题。
第二种方式是对煤电征收碳税。这里传导机制可以有两种,一是用征收的碳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预计千万元碳税即可解决现在的可再生能源补贴难题;二是改善现在的碳配额交易制度,实行一旦排放温室气体就征收碳税,提升煤电企业发电成本,预计每度电成本增加3~5分钱,这样可再生能源与煤电成本基本相当,也就有了市场竞争力。
电力消费的最终趋势是,煤电会主要担任调峰的角色,但仅仅给予电量电价肯定不足以覆盖其成本,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给予煤电容量电价,让煤电负担的成本与社会其他产业成本达到一个平衡,从而实现能源安全与二氧化碳减排的双重目标。
能源系统必然转型
由于我国要实现大气雾霾改善目标和气候变化目标,我国的能源系统必然转型,而且转型速度还会很快。因而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一个基本趋势,现在不转型未来的成本会更高。因此需要全力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打造一个适合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电力供应系统。短期内就必须要开始规划和安排,同时统筹化石燃料发电的缩减,在避免大量社会问题出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燃煤电站的自然退出,避免大量的沉没成本。同时也要考虑适当的电价调整,适应燃煤电站更多调峰,让燃煤电站在减少发电利用小时的情况下给予容量和调峰电价,构造一个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情况下安全的能源供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