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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6中国储能产业十大事件

发表于:2016-12-13    

五、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成立

为增进储能领域的学术交流,促进储能产业的创新与快速发展,搭建储能领域产学研的合作平台,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5月经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正式成立。

专委会秘书处设立在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由联盟与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储能专委会旨在新的能源发展形势下,以推动储产业政策落地,促进产业技术交流、商业模式发展等为专委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2016年9月28日下午,“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储能产业发展与政策研讨会”在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报告厅举办。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史玉波、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节能处副处长齐志新、国家工信部产业促进中心处长刘英军、国务院参事吴宗鑫为大会致辞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专委会主任陈海生宣读了储能专委会成立宗旨,并做了工作报告,标志着储能专委会的正式成立。专委会成立后,将在更高层面持续推动储能产业政策。

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集中力量在储能与微网技术上取得突破

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李克强提出,要集中力量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新能源并网技术和储能、微网技术上取得突破,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电网系统调节能力,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发展先进高效节能技术,抢占能源科技竞争制高点;要深入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改革油气矿权制度、理顺电力输配环节等,在深化能源国企改革的同时,积极支持民营经济进入能源领域。

七、储能列入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申报范围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电力示范项目将单独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并对示范项目的申请、评估与优选、审批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系统储能项目也包含在申报范围之内。

包括储能在内的示范项目享有《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130号)所明确的支持政策。

储能项目列入到示范项目申报范围,表明政府已经开始对储能给予高度的重视。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可以为未来扶持政策的制定和推广提供基于实践的指导。

八、电池企业投资扩产进入白热化阶段,扩展储能业务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应用极大地带动了国内动力电池的需求量。在动力电池供不应求的局面下,2016年,比亚迪、力神、中航锂电、国轩高科、沃特玛等国内主要动力电池企业纷纷发布了投资扩产计划;另一方面,以猛狮科技、双登、南都电源为代表的铅蓄电池企业也在大力投资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电池企业的投资扩产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11月22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将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从此前《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规定的“不低于2亿瓦时”调整为“不低于80亿瓦时”。预计未来锂电池企业还将迎来新一轮的投资扩产热潮。

电池企业投资扩产热潮将带动储能技术成本的进一步降低,成本日益具备竞争力将为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打开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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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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