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规范、高效地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并及时将备案信息报送省能源局。为方便企业(个人)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各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要开通网上办理窗口。
(二)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加强与电网企业的协调,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及时并网运行。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光伏电站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能源局报告。
附件:湖北省单位(个人)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
原标题: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