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增量的配电业务以及售电业务的准入办法。
纵观两份文件,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市场的竞争属性。比如,在配电方面,配电区域内的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可以不受配电区域限制购电。
与之类似,对售电公司的规定则为,售电公司可以自主选择交易机构跨省跨区购电;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同一售电公司可在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如果上述文件真正得以最大程度的落实,无疑意味着电力行业离真正的市场交易更进了一步。再结合当前用电量的增量主要来自于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用电,而作为用电大户且电价较高的工业用电的增速放缓这一趋势,将对电力行业的发展格局产生一系列综合影响,并最终辐射到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行业。
而如果按照这一逻辑,首当其冲的,无疑将是工业用电以及依附之上的工业分布式光伏。
这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对于包括地方政府、工业企业在内的电力需求方而言,降低电价是一种本能的诉求,而对与之对应的售电公司而言,价格无疑又是其打开市场的最佳武器,且较高的工业电价也给出了一定的降价空间。因此,对于上述双方而言,降低电价将是二者的最佳契合点。
伴随着工业电价下降,作为依附之上的工业屋顶的分布式光伏的收益率,岂能不受到影响?
如果按照这一逻辑,居民屋顶、商业屋顶、农业+光伏等分布式光伏市场均会受到影响。只不过,可能不会像工业屋顶市场那么首当其冲。
配售电市场化正式开启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配电网业务主要是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并且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简单来看,一个企业想涉足增量配电网,其路径是,在地方政府制定好当地的配电网规划后,企业可以参加地方举行的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参与项目业主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