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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年与光伏扶贫有关的那些政策

发表于:2016-10-20     来源:中电云商光伏易

陕西省

1.陕西省发改委、扶贫办印发《陕西省电力扶贫行动计划》完善“太阳-太阳”分布式工程

主要内容:用五年时间全面解决56个国家片区县、扶贫开发重点县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8808个贫困村动力电全覆盖。全面提升陕西省贫困地区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实现贫困地区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用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72%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2.陕西延安市《关于做好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4月26日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XX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有关要求,以县区为单元统一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具体由各县区经发局会同扶贫办负责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市发改委。特别是梁家河村、康坪村光伏扶贫项目作为我市光伏扶贫工作首批启动项目,延川县及宝塔区政府要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具体细则,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3.陕西省发布《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产业项目;还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户享受收益。

4.陕西铜川市新区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黑龙江省

《关于抓紧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即利用产业扶贫资金或相关涉农资金、吸引光伏企业投资和申请金融机构贷款建设。其中,产业扶贫资金或涉农资金每村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的三分之一。

湖北省

1.湖北宜昌市《关于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2016~2018年,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装机容量70万千瓦)。其中:国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秭归县、长阳自治县光伏扶贫工程(装机容量42万千瓦),2018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地区光伏扶贫工程(装机容量28万千瓦),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到2018年,全市所有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均建有50~100千瓦的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村集体年均增收5~10万元;自愿且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户建设3~5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实施项目的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5000元左右。

2.湖北省团风县2016年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选择43个贫困村建设60KW分布式光伏电站43座;对太阳能资源、建设条件和接入条件好,有意愿建设光伏电站的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按照每户3KW的建设规模,由县政府统筹资金集中建设(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

主要内容:准确扶持扶贫对象:国家要求,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户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原则上应保障每户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请在实施方案中对精准扶贫对象予以明确。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办法指出自办法发布之日起,西藏取消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未按法律规定和有关管理规定完成收购光伏发电发电量的电网企业,自治区能源监管部门将责令电网企业限期纠正。

宁夏自治区

《国土资源工作支持和服务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

主要内容:统筹引导扶贫项目用地布局,全力保障扶贫开发、易地搬迁、危窑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安排贫困县(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民生、生态保护和扶贫开发产业等项目用地需求;加大贫困县(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自治区级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鼓励贫困县(区)实施“旱改水”。

云南省

《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云南省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其对云南省“光伏+扶贫”模式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国内其它地区的“光伏+扶贫”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

当前,国家创新型扶贫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其中科学高效的集中式和村级光伏电站扶贫电站将成为今后光伏电站扶贫的主流模式。该模式由地方政府扶贫资金参股电站,从而获得长达20年以上的安全收益,直接补贴给贫困人口。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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