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无力回天
然而,银行只能吞下这个苦果。王德怡表示,法院的裁定更多的是出于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其裁定行为系根据我国破产法依法做出,银行即便对该裁定有意见,也不能阻止这一程序,这是一份不能上诉且必须执行的裁定。如果银行发放过多无担保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最终后果只能自行承担。
债权银行是否有方法降低损失?王德怡表示,银行还可以在破产程序中提出诉求和主张,但此前在法院执行强裁前,银行是没有权利上诉的。对此,有债权银行人士称,一方面接受法院裁决,准备相关后续债转股工作准备;另一方面,由于债权行损失较大,后果极有可能是银行间市场等融资渠道最终对赛维集团关上大门。此外,部分债权银行此后对新余区域的信贷政策可能加上“紧箍咒”。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一位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河北融投发生信用危机后,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很多金融机构都不愿再给河北地区企业放贷;辽宁省地区不少企业的债券也因东北特钢连环违约事件而遇冷。对于此次江西赛维事件,业内普遍担心,开这样一个先例,很可能会开启企业通过“合法”手段恶意逃废债的潘多拉魔盒。
被迫放贷还是利益纠缠
到底该由谁来为这200多亿元亏损买单?这在业内颇具争议。公开资料显示,赛维LDK曾于2007年在美国上市,并创下了中国新能源领域迄今无法超越的最大一次IPO。后因光伏行业不景气,自2012年陷入债务危机。去年11月,赛维宣布开启破产重整之路,涉及多家银行上百亿元金融债权。今年8月和9月,3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两次被债权银行否决。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银行“被迫放贷”的情况在国内各地普遍存在,一家位于华东地区的国有大行某支行,也曾被当地政府要求为一家地方国企提供贷款支持,该国企在海外的一个大项目已出现问题,银行的钱很可能一去无回,但政府坚持为其担保,银行不敢不放款。
该人士介绍,按照银行审批贷款的流程,肯定要评估企业的资质,但如果必须把贷款放出去的话,就要对评估结果进行粉饰,做得滴水不漏。这样做的风险无疑很大。更可怕的是,尽管企业贷款的周期可能不长,但现在银行“倒贷”现象非常普遍,就是企业每个月只还利息,然后再向银行进行拆借,用于借新还旧。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表示,一些曾经的优质企业今不如昔,银行对客户都是非常了解的,还款信用有没有保障、还款能力上升或下降,银行都很清楚,直到贷出去的钱可能收不回,于是就会推诿。
王德怡进一步表示,发放贷款仍然是银行的商业行为,应当遵照借款的基本运作机制进行。银行放贷部门应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的审慎评估,决定贷款发放进度,发生这种大规模的贷款不能收回的事件,银行内部特别是风控部门相关负责人是有责任的,银行对此必须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