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图可以看出,即使在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模型下、以6元/Wp的价格考虑,
0.55元/kWh的电价,即使在首年利用小时数达到1500h也无法实现8%的基准收益率;
0.65元/kWh的电价,即使在首年利用小时数达到1300h也无法实现8%的基准收益率;
0.75元/kWh的电价,即使在首年利用小时数达到1150h也无法实现8%的基准收益率。
与前文的资源数据对应就可以发现,如果采用征求意见稿中的电价,即使在最理想的条件下,几乎所有光伏项目都无法保障8%基本收益率。然而,包头0.52元/kWh与阳泉0.61元/kWh如何解释?
四、0.52元/kWh与0.61元/kWh的电价
任何行业都有佼佼者。在大多数企业的造价水平为6元/W的时候,也会有个别企业能做到5.5元/W,但并不代表行业的整体水平。
领跑者的投标单位都是行业的领先企业,中标的更是领先的佼佼者,中标项目几乎都是行业的最低电价,但阳泉的中标电价中位数为0.77元/kWh;包头的中标电价中位数为0.57元/kWh。
如果连行业最优秀的企业、最低限度也只能做到的水平,也高于征求意见稿中的标杆电价,那也就意味着行业大多数企业其实已经失去了竞争的机会。
五、标杆电价只是门槛
众所周知,目前光伏实行的是竞争性配置。即国家能源局给出的标杆电价仅仅是门槛,要获得项目规模指标,必须跨过这个门槛,给出更低的电价。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个门槛定低一些,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获得更低的电价呢?
门槛太高,很容易形成垄断。
“宽进严出”才能使市场更加活跃、竞争更加充分。
六、关于分布式的补贴
由于分布式的度电补贴是在当地用电电价基础上补,而三类区的用电价格已经有差异了。如果度电补贴再有差异,就会使低的更低,更不利于分布式的发展,跟国家的发展目标想做。因此,我还是赞成采用统一的度电补贴。
七、结语
考虑保障光伏行业最优秀企业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得基本的收益,考虑到补贴缺口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
三类地区光伏分别降价0.1-0.15元/kWh,分布式补贴不变。
还是要强调一下:
“发展可再生能源”才是根本目的,是本质;调补贴只能是因为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保障项目基本收益不再需要如此高的补贴,而如果为了迁就补贴的额度而下降则是本末倒置。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的额度下降,至少光伏行业可能会进入一个“保存量,弃增量”的状态。
另外,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收取需要找一个责任主体。一些自备电厂不想交就不交,那随着电改的深化,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不交。到可再生能源附加收上的比例越来越低的时候,是不是要进一步降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