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
通知要求,各示范项目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备案,尽早开工建设,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未按时备案和备案后长期不开工的项目,有关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向国家能源局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原则上”三字所表达的含义值得玩味。国家发改委于9月2日发布的《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执行1.15元的标杆上网电价。而国家能源局的这则通知则加上了“原则上”三字。其中释放的潜台词可能是:即便部分项目未能在2018年底前实现投产,如能提供正当的延期理由,仍有可能享受该电价政策支持;或者如果未能在2018年底前投产,届时可能执行新的经调整后的电价政策。
以光电转化效率为关键技术指标“存疑”
通知称,各示范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其参加评审时承诺的技术指标要求(具体指标见附表),而附表中的技术指标仅列出了系统转换效率(企业承诺)。查阅入围项目的系统转换效率会发现,各项目的效率从最低的10.5%到最高的26.76%,差别极大,而20%以上的光电转换效率对光热发电系统(除碟式斯特林系统)而言是极难实现的。那么,企业承诺的这一系统转换效率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据了解,申报示范项目时参照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一表对抛物面槽式太阳能热发电技术要求填写的为机组光电转化效率(设计点),而对塔式技术要求填写的为机组光电转化效率,未明确是设计点还是年均值。对菲涅尔技术则未提供样表。这就导致各项目方在填写该值时有的选取的是设计点值,而有的填写的为年均效率,而对于各项目的设计点的选取又各有不同,最终算出的光电转化效率也存在差异,而事实上,在国内的DNI资源环境下,槽式电站的年均光电转化效率应不会超过15%,因此,7个槽式项目中除中广核德令哈电站和中节能甘肃武威电站填报的为年均效率外,其他各项目均填报的为设计点效率。
而对于塔式和菲涅尔项目,也有部分项目填报的为设计点效率。
官方文件对此的表述不明导致行业人士对此产生了诸多质疑,上海电气亮源光热工程有限公司CTOJoseBarak就在CSPPLAZA英文网站上发表评论称,“部分项目承诺的光电转化效率是不现实的,世界上目前没有一个光热电站的年均效率可以如此之高,即便其DNI在2200~3000kwh/m2/yr之间都难以实现。”
确保示范项目发电量全额消纳
受光伏发电大面积弃光影响,对建成后的光热电站是否能够全额上网,从而保证投资收益率是投资方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通知强调,有关电网企业要配合做好示范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规划,按照示范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及时开展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并提前研究各示范项目投产后的并网运行方案,确保示范项目发电量全额消纳。这为解决示范电站的电力消纳问题奠定了基础。
首批示范项目终于落地,市场终于得以正式启动,行业也要开始应对这场已经来临的大考。本轮示范项目的成败对行业的远期发展影响深远,在2018年年底前,我们期待看到较大比例的示范电站成功建成投产,这不仅仅将证明在中国开发光热电站的可行性,更将证明中国有能力将光热发电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推向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