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建立国家级的绿色发展基金。
马骏介绍,从国际上看,像中国这样在国家层面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是少有的一种中央政府对绿色发展的强力承诺。一个可比的案例是成立于2012年的英国绿色投资银行。虽然这个机构叫“银行”,但它不能吸储、不能发债,因此事实上也是一个绿色基金。
“绿色发展基金的初步想法是,整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下面有关的节能、环保和可再生能源类相关专项资金,设立一个新的绿色发展基金。”财政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但这个基金的形式、运作方式等细节问题,还在研究当中。
发改委能源所的一位研究员对记者表示,建议国家级绿色发展基金定位为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市场化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母基金进行运作。
《指导意见》还提出,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别涛解释,企业一旦发生环境损害,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付,为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提供合理保障,减轻政府和社会的负担,也避免企业因一次环境污染损害就导致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困局。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要求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马骏分析,这将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参与,促进形成规模化交易的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碳金融市场也将包括各类以未来碳收益为支持或抵(质)押的贷款和通过债券和股票市场的融资。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对记者介绍,北京环境交易所联合中信证券等已经推出了碳配额回购产品,场外掉期产品,以及绿色租赁、绿色股权投资基金、PPP等业务,还有一些产品正在研究和报批中。
马险峰分析,当前上市全国性碳期货合约的条件尚不成熟,可以在碳现货市场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碳期货市场。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
原标题:中国七领域打造绿色金融 绿色投资将达三四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