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频出的当下 储能的发展机遇几何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发布时间:2016-09-06 23:59:59
早期的政策环境

中国对储能的政策影响可以追溯到10年前,甚至更早以前。早期的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对电池材料及技术的科研经费支持和技术验证。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目录提出将2项电池项目作为重点开发项目之一,推动储能技术的试点应用。次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高效能源转换与储能材料体系、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和储能技术”是先进能源技术领域的重点研究内容,从科技角度促动储能材料和技术的研发。这个阶段的政策主要基于支持科研或推行试点项目的层面而提出,且仅限于某一条款中,与其他技术或产业并行提出,其重要程度和其他技术或项目没有明显的差别。这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状况息息相关,这个阶段的储能市场远未启动,技术成本非常高,远不足以支撑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各项应用。

之后的2007年至2008年,鲜有储能相关政策的提出,储能主要停留在技术研发与攻关阶段,应用市场仍未有起色。

1拐点来了

2009年至2010年,这两年可以说是储能发展的拐点。2009年之后,随着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和节能减排的发展,以及各界对这些领域关注度的持续升高,储能作为这些领域的支撑技术被相关政策提及的频率越来越高。如2009年7月16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制定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支持建设“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2010年9月,《“十二五”电网智能化规划》,明确了储能技术在智能电网的发电、配电和用电环节的作用,提出开展分布式电源、储能及微电网接入与协调控制试点。2010年11月,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促进通过峰谷电价体现储能的价值,同时刺激用户侧对储能技术与设备的需求。

如果说2009年以前是储能政策环境的沉默期,那么从2009年之后的这些政策可以看出,储能已经开始得到更广泛的关注与重视,更多的领域开始将储能囊括进来开展进一步的推动工作。而2009年发布的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作为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首批重点工程,以及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集风电、光伏发电、储能及输电工程四位一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更是成为储能发展史上的标志性项目,成为储能加速发展的起点。

2016售电研讨会(第四期)正式启动——关注售电公司商业模式创新与业务实操

2011年,随着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项目的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成功交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储能为可再生能源比例不断提高的电力系统带来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灵活性,也预告了储能必将成为“十二五”期间能源领域的发展热点。随后,储能出现在《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风电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智能电网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等各项规划政策中,各项政策在持续推进储能技术攻关与设备研发的基础上,也开始明确提出储能的应用目标和方向,部分地方“十二五”规划政策,如《天津市滨海新区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电力发展“十二五”规划》甚至提出要建设兆瓦级储能示范项目。

技术创新是储能大规模商业应用的先导,“十二五”的各项规划将储能纳入其中,更多的是秉承着“技术是基础”的原则,支持储能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技术性能、可靠性和成本经济性等指标的快速提升,为储能大规模商业化提供可能性。

2分布式及微网是亮点

储能在中国电力系统中最先显露出的应用机会是在分布式能源及微网领域中。首先,应用点最明确、项目开展最多的是偏远地区及海岛的柴油替代,其次是工商业的分布式光伏加储能,储能在工商业领域的应用机遇在2013年后尤为突出。

2013年中国集中爆发了光伏产业问题,以尚德为首的光伏企业纷纷破产重整,中国政府提出光伏“救市”新政,包括7月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11月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些政策提出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国内各种利好政策鼓励分布式发电及微网,提升了储能在该领域应用的预期,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系统开发商开始计算储能与分布式光伏结合的价值与收益,部分企业也推出了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如比亚迪园区20MW分布式储能项目。

3电力体制改革如火如荼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准备年,2014年,发改委发布《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将深圳作为试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先头兵,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次年4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发3[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正式拉开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体制改革6个配套文件。文件从输配电价、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等重点领域进行了部署,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表1是近两年来,中国政府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分析这些政策的内容,可以看出目前的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朝着“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方向进行推进,而目前政策倡导的“摸清输配电价改革;引进多元售电主体,增加电力市场竞争;放开发用电计划,促进电力直接交易;以及构建电力交易中心、制定交易规则”等,都是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初级阶段,也是必经阶段。这一点,可以从欧美电力市场化过程得到验证。

4储能的发展机遇

如果说之前的政策都是从科技攻关、项目/应用推广的角度推动储能的话,那么电改政策的发布则是从根本上对储能所在的电力市场环境及规则进行修正,能从根本上改变储能的获益渠道和应用机会。

现货市场与储能

由于,多年来,我国推广开展的大用户直接交易,已经具备一定的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的推行经验,但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不能真实反映电力供需,价格信号存在失真情况,因此需要建立现货市场。2016年7月底发布的《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修改建议稿)》提出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是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的起步工作,要按照市场竞价、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进直接交易,并为京津冀电力市场开展现货交易做好准备。其他电改政策也都不同程度的提出要建设现货市场。可以看出,建设现货市场是本轮电改能否实现完全市场化的关键。

而当现货市场建立之后,根据发电机组的可用性形成发电计划,实现发电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分时电价信号,以反映电力的稀缺情况,如在白天用电高峰时段,电价高,夜晚用电低谷时段,电价低,且形成相应的峰谷差,进而给储能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带来削峰填谷的应用机会。如,德国、法国、奥地利、瑞士、比利时及荷兰等国相继出现负电价,当具备最优先竞价上网的可再生能源出力较大,足以满足甚至超过用电负荷时,不适于频繁启停或快速上下调节出力的常规电源,避免启停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宁可在电力市场上按照负电价竞价,采用“倒贴钱”方式获得继续发电的权利。而这种情况频繁发生的话,自然会激励发电企业采用储能调峰,一方面帮助常规机组在避免“负电价”,另一方面通过调峰补偿获得一定的收益。

调频市场与储能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选取不超过5个电储能设施参与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已有工作经验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试点数量,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发挥电储能技术优势,探索电储能在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调峰调频作用及商业化应用,推动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类似于美国于2011年发布的FERC755号法令提出的“基于里程”的付费方式,“通知”提出要根据“按效果补偿原则”尽快调整调峰调频辅助服务计量公式,提高辅助服务补偿力度。但由于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化进程仍在起步阶段,没有能够反映供需平衡和机会成本的竞价制度,因此储能不能像在美国PJM市场一样通过实时竞价获得合理的补偿,而必须通过区域电网(如华北电网)制定的服务计量公式来实现。目前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的服务计量公式尚未公布,储能按照其更快更准确的调峰效果获得合理补偿的规定尚未落实,因此,还需保持观望。

该政策对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第一个给予了电储能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的身份的电力政策。规定储能可以建设在发电侧,与机组联合参与调峰调频,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也可以建设在用户侧(鼓励在小区、楼宇、工商企业等用户侧建设分布式电储能设施),只要充电功率应在10兆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应在4小时及以上,就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或与发电企业联合参与调频、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等辅助服务,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

综合能源服务与储能

随着电改的推进,参与电力市场的很重要的两个主体是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目前售电公司的组建已经在全国开展起来。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售电公司已经超过750家,其中,贵州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售电公司43家,北京已经注册的有130多家售电公司。由于售电公司所掌握的用户类型和量、购电多少等都直接决定其从电网批发购电所享受的折扣水平,进而影响其赚取电力购销差的利润,因此,售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模式将不会局限于单纯的电力买卖。随着能源互联网的推进,未来用户对售电公司拥有自由选择权时,售电公司更多的是在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方面进行比拼。如德国ERCOT市场的售电公司赚取附加价值的途径主要有:数据利用、能源管理、需求响应等。

而对中国的售电公司来说,储能能够在综合能源服务中发挥的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售电公司可自行开发建设分布式发电资源+储能+热电联产等机组,不仅可以有效规避在电价高的时候购电,降低购电成本,保证利润,还能为用户提供不同供能需求的套餐服务,如,多种能源供应套餐,单一能源供应套餐,应急套餐等。储能可以在多种套餐供应中发挥资源调节的作用。

(2)电改政策规定了三类售电公司,其中一种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如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供电)。这类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的运营权,未来随着电力用户接入配电网的数量增多,或设备老化,大量的资金需要投入到配电网升级和改造中,而储能则可以延缓配电网升级,减少其投资。

(3)售电公司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用户负荷预测技术,积极进行用户负荷管理,打包储能资源、电动汽车资源和用户资源,参与电网系统的调峰和调频,获得补贴或市场化收入。

5总结

对于任何一个新兴产业来说,政策的推动都是必不可少的。从前期的科研支持和示范项目推广,到之后的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再到完全商业化及大规模的市场应用,政府政策应在某些阶段给予合适的、必要的政策支持。

然而,对中国电力储能而言,这么多年的发展,可谓是“夹缝中求生存”,直到2016年才出现了第一个以“电储能”为主题的政策——《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场对储能的需求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是储能在没有专门政策支持,而仅靠相关政策影响的情况下,依然不断发展至今的原因。在储能即将商业化的今天,现有电力市场规则已然成为储能大规模应用的最大的屏障,因此,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将保持对电改进度及落实情况的密切关注,同时持续推动储能专门政策及补贴的发布,为储能早日在公正、公开、公平的电力市场中实现商业化应用而努力!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9/07/159096.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口碑好的家庭储能服务商盘点,解析海尔新能源多场景解决方案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20 17:37:00

本文介绍了海尔新能源作为海尔集团唯一新能源主体,在家庭储能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与实践成果。面对峰谷电价扩大、光伏普及及家庭用电升级需求,海尔新能源聚焦别墅、农村自建房、移动场景及清洁冷暖四大典型用户群体,提供覆盖“发、储、管、售”全周期的家庭储能服务。其核心依托E-Tower Ultra与E-Bank两款差异化产品,分别满足高端一体化与轻便灵活场景需求;融合AI能源机器人实现即插即用、智慧感知与智能调度;并构建“专属、专业、专享、专效”四维服务体系。依托国内四大研发中心、两大生产基地及全球测试网络,企业已获280余项专利、多项行业标准主导权及多项独角兽与高新技术资质。文中还列举多个落地案例,印证方案在零碳家居、村级微电网、移动供电及光热储冷暖等多场景的适配性与实效性。(199字)

海外占比从60%到95%:天合储能的全球化“加速度”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17 10:43:32

天合储能加速出海,2026年海外出货占比达95%,全年交付超16GWh,跻身Wood Mackenzie全球储能集成商前五。欧洲、拉美、中东非等高价值市场标杆项目密集落地,覆盖超680MWh;建成三大技术服务中心及31个服务点,实现全栈交付与本地化运维,打造“量利齐升”第二增长曲线。

数智化浪潮下的工商业储能:海尔新能源与7家实力集成商盘点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6:27

本文聚焦数智化转型背景下工商业储能系统集成商的选型趋势与能力演进。文章指出,随着峰谷套利空间收窄,行业正从单一盈利模式转向“价差套利+需量管理+需求响应+电力交易+虚拟电厂”等多元价值运营,集成商的核心竞争力也由硬件参数比拼升级为“软件+硬件+服务”的全栈能力竞争。文中重点梳理了海尔新能源等8家代表性企业,突出其在AI驱动能效优化、数智化运维、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资产运营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尤其详述海尔新能源依托“数智化+一体化+全周期资产运营”三大能力,在技术自研、场景覆盖(如零碳园区、AIDC算电协同)、全球化布局与生态协同上的实践。全文旨在为工商业用户选型提供客观、系统的参考框架。(199字)

工商业储能集成品牌推荐:海尔新能源如何成为工厂和园区的长期伙伴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2:46

本文介绍了海尔新能源作为工商业储能集成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与实践成果。在“双碳”目标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下,工商业储能需求快速增长,用户对集成商的全链条服务能力、技术自研水平、场景适配能力及安全质量体系提出更高要求。海尔新能源依托海尔集团产业根基,聚焦分布式绿能、用户侧储能与智慧能源控制器三大方向,构建覆盖研发、制造、测试、运维的全球布局;实现光伏逆变器、储能PCS、AI能源机器人等核心产品全栈自研,并通过蓝谷生态园等数智化工厂保障交付与品质。公司已在制造工厂、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高耗能场景落地多个标杆项目,具备光储充一体化、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解决方案能力。其星擎系列储能系统搭载12重安全防护与AI运维体系,纳晖能源互联网平台支持峰谷套利、绿电交易、碳管理及多能互补等多元价值释放。目前服务覆盖全国30余省份及全球70多个国家,为超25万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能源服务。

安全可靠的别墅家庭储能服务商推荐:从技术、资质到服务的五大品牌横评来源:海尔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2 10:26:58

本文针对别墅家庭高用电负荷与突发停电等痛点,探讨了安全可靠的家庭储能解决方案。文章指出,一套优质储能系统需兼顾峰谷套利、应急备电与智能管理,并强调选型应综合技术实力(如自研能力与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专利与国际标准)和服务能力(安装、运维、全周期支持)三大维度。据此,横向评析了五家代表性服务商:海尔新能源(主打“零碳适家”光储一体化与AI能源机器人)、松下(EverVolt系列,强在系统集成与长质保)、Dyness(模块化设计、灵活扩容与宽温域运行)、特斯拉(Powerwall生态联动与高集成度)及LG新能源(高压模块化电池与全球品控)。最后提醒业主关注用电目标、系统兼容性、本地服务落地及政策补贴,以实现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家庭能源升级。(199字)

光伏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与应对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2:44

ESG风险加剧与SDGs进展滞后凸显全球可持续发展紧迫性;光伏产业面临技术红利消退、贸易壁垒升级等挑战,ESG正从“入场券”升级为结构性转型引擎;2025年成为我国ESG实践落地关键年,供应链全链路可持续管理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新焦点。

​中国ESG表现领先的企业推荐:能源转型浪潮下的可持续发展标杆来源:中华网 发布时间:2026-07-29 17:34:02

本文聚焦中国能源电力行业ESG实践前沿,系统梳理了在“双碳”目标深化与能源转型加速背景下,ESG已从附加责任升级为衡量企业长期价值、抗风险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标尺。文章基于2026年最新装机数据(可再生能源占总装机超60%)与政策导向(如2030年风光装机达28亿千瓦),提出以治理架构、环境绩效、社会责任、创新可持续四大维度评估企业ESG表现。重点分析阳光电源、长江电力、南网储能、新奥能源、金盘科技五家标杆企业:分别在全链条减碳、清洁能源走廊运营、电网侧储能治理、综合能源国际评级、制造端零碳工厂等领域形成差异化领先优势。最后,结合不同应用场景(如新能源EPC、水电开发、园区能源服务等)提供针对性合作建议,并回应ESG评级实效性、数据真实性、中小企业适配性及范围三核算等关键问题,旨在为投资者、产业链伙伴与行业从业者提供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的决策参考。(198字)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宁夏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4:24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能源政策,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文件聚焦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和出口企业三类存量用电场景,明确将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绿电直连电源范围,并分阶段设定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同时,规定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连距离管控标准,规范多元主体投资合作方式,建立自治区、市、县、园区四级联合申报评审机制及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通过建设绿色电力专线直供通道,助力高耗能及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加快全区能源结构低碳转型。(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