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这样两全其美的扶贫举措,正成为光伏产业新风口。近日,河南省下发《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光伏发电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规划总规模将达15GW。
目前,森源电气、爱康科技、隆基股份、猛狮科技等公司均已与地方政府达成光伏扶贫意向或协议,将获得超过20年的运维收入,成为企业营收增长的法宝。
扶贫带来大市场
“2016年至2020年,在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选择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并确保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将光伏发电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河南省将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包村单位、企业、社会各界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参与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建设。
《意见》提出了三种光伏扶贫建设模式:一是利用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500千瓦以下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二是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闲地,根据其家庭状况和安装条件,安装5千瓦以下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三是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空闲棚顶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贫困村或贫困户脱贫。
早在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的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
2015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光伏扶贫工程总规模将达15GW。除了地面扶贫项目总规模为10GW左右,分布式光伏扶贫规模也将达到5GW;如果按平均每家庭3KW计算,将实现166万个家庭屋顶分布式项目。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目前,包括湖南、甘肃、山东、重庆、河北、江西、青海、陕西在内的多个省、直辖市,均已出台光伏扶贫相关政策。而在被纳入国家级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实施范围的471个县,光伏扶贫工作已陆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