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质量效益,力促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是解决消纳问题的关键。”李俊峰说。在这份报告中,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情况是关注焦点。
2015年,我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77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约为5%。其中,青海、宁夏已超额完成了《意见》中设定的“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分别达到了13.5%和13.4%。
14个地区的消纳比重尚不及目标的50%,广西仅为1%,为全国最低水平。
弃风限电形势严峻。2015年,我国弃风总量为339亿千瓦时,而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今年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显示,半年时间,我国弃风电量已达323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由39%升至47%,新疆弃风率由32%升至45%,吉林弃风率由32%升至39%,增长速度之快必须引起警示。
弃光现象同样有所加剧。今年一季度光伏发电运行数据显示,甘肃弃光率由31%增长至39%,新疆弃光率达到52%,成为我国弃光最严重地区,宁夏则由2015年底的7%暴增至20%,这些地区光电消纳情况令人堪忧。
孟宪淦表示:“一定要在紧抓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一步一脚印地追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提高。”可再生能源规模的增长只是一个表象,只有踏实走稳行业发展的每一步,认真做好行业进步的每一环,才能规避行业“泡沫”,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多位专家均明确表示,地方政府要有所作为,无论是地区间的电力输送合作、推动电网企业提高电网与可再生能源的匹配程度,或是鼓励地方火电厂积极参与电力调峰,都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协调与调动。
“实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达到9%的目标,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李俊峰表示,“十三五”期间,更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行动,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更快发展,才能更好满足我国能源战略转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