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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6》: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创年度新高

发表于:2016-08-24     来源:中电联规划发展部

七、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能耗指标继续下降。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31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4克/千瓦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继续保持世界先进水平;全国线路损失率为6.64%,与上年持平。

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据中电联初步分析,2015年,全国电力烟尘排放量约为40万吨,比上年下降59.2%,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0.09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14克/千瓦时。全国电力二氧化硫排放约200万吨,比上年下降约67.7%,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47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克/千瓦时。电力氮氧化物排放约180万吨,比上年下降约71.0%,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约0.43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04克/千瓦时。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8.2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91.20%;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8.5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84.53%。全国火电厂单位发电量耗水量1.4千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2千克/千瓦时;单位发电量废水排放量0.07千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01千克/千瓦时。

电力需求侧节能有成效。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协调发展的大前提下,政府、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能源消费革命,共同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需求侧响应体系,加大移峰填谷能力建设,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负荷,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涉及15个省份、20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了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超额完成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31亿千瓦时,节约电力295万千瓦,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新一轮电力改革拉开序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2015年11月底,为配合9号文件落实,有序推进电力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分别从电价、电力交易体制、电力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电网公平接入等电力市场化建设相关领域以及相应的电力监管角度明确和细化电力改革的政策措施。各省市积极行动,启动了电力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批复在云南、贵州省进行电力改革综合试点,在深圳输配电改革试点基础上,扩大到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重庆、广东进行省级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行业企业也积极投入电力改革与市场交易试点,发电企业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开展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多种市场交易模式的探索,一些央企、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企业已陆续投资成立了售电公司,积极参与直接交易试点活动,为进一步加快电力市场化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积累了经验。

2015年,全国31个省区中已有24个省区相继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仅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海南、青海、西藏等7个省区尚未开展),直接交易电量超过4000亿千瓦时,比2014年的1540亿千瓦时增长近2倍。其中11个省区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

九、积极发挥电价调控作用

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在推进电力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中国电煤价格指数作为煤电联动的价格基础,进行电价调整;全年煤炭供应充足,价格走低,导致燃煤发电全国平均上网电价分两次下调,分别降低2分/千瓦时和3分钱/千瓦时,并相应分别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1.8分/千瓦时和3分钱/千瓦时,助力我国经济供应侧改革;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对2016年1月1日前、后并网运行并符合超低排放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分别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1分/每千瓦时(含税)、0.5分钱/每千瓦时(含税);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实行上网标杆电价随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明确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之前的1.5分/每千瓦时提高到1.9分/每千瓦时;明确了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送、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点对网”送电的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可参考受电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调整标准协商确定,“网对网”送电价格,可参考送电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调整幅度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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