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无锡市投资设立无锡海
润光伏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
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开发、建设及改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光伏组件、高低压柜、变压器、逆变器、汇流箱、电力电缆、光伏支架、通讯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输配电架设、安装、调试、维修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购销、加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运行维护、电力业余培训等(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减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能源”)、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海润电力拟通过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对科左中旗国电中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站项目、遵化市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站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向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贷款人民币3亿元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孟广宝先生基本薪酬的议案》
公司拟给予总裁孟广宝先生人民币240万元/年的基本薪酬(税前)。
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