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黑龙江: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投标建设规模最小为2万千瓦
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试行)
配置区域范围:全省除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可单独争取建设规模的20个贫困县(市)以外其他地区。
项目规模要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投标建设规模最小为2万千瓦(在2015年中标项目基础上扩建的项目建设规模最小可为1万千瓦),最大不超过4万千瓦,每个投标人最多投标不超过2个项目。
6.四川省配置方式:每个市(州)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2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给四川省下达了2016年光伏项目新增建设规模40万千瓦的指标任务,相比较去年已下降20万千瓦,近日,四川省2016年光伏规模指标优选配置项目名单已经出炉,这是最早发布配置项目名单的省份。
申报要求:每个市(州)申报项目规模不得超过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一半(20万千瓦),由市(州)初选并统筹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能源局,同时附申报项目排序表。若申报项目规模超过20万千瓦,按申报项目排序取消20万千瓦项目进入专家评估。
(二)同一公司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万千瓦。单个项目规模不得超过5万千瓦。
(三)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办)要按照川能源[2016]3号文的要求,从电网接入条件、建设用地落实情况、建设方案编制深度、技术先进性、综合利用、开工时间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并严格把关。
(四)集中式项目须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包括综合利用)、上网电价降价额度及承诺文件、建设用地落实证明文件、企业资信业绩材料、参与光伏扶贫证明材料(若有)、通讯联系方式等,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五)分布式光伏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或备案文件,已接入或拟接入变电站及电压等级,以及电网企业消纳意见(一式叁份)。
四川省2016年光伏规模指标优选配置项目名单
7.湖北省光伏电站评优涉及的内容
项目建设条件:
1、土地租用情况。提供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已预付一年租金的需要提供预付租金证明。
2、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厂址占用林地、荒山荒坡等需要国土、林业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林地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厂址占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泄洪区等需要国土、水利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水域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厂址占用废弃矿、坑洼地等需要国土部门出具意见函,意见函包括土地性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3、电网公司意见。提供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评审会议纪要,或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完成的《项目电力接入系统报告》,或电网公司出具的支持函(支持函应明确项目拟接入的变电站和该变电站具有消纳项目所发电量能力)。
8.广西光伏电站优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