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能源行业要认真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能源行业整体面临去“三去一降一补”问题,但是传统的扩张和投资惯性,以及对市场供需形势的认识和预期误差,使能源界在承认自己出现全面的产能过剩方面反应甚慢。
煤炭行业是中央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国家已经制定了具体的去产能目标。但一些地方政府还在要求能源企业上煤炭产能,并要求配套用煤相关项目,为煤炭过剩产能找出路。许多煤炭下游项目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大,不少已有项目已经出现严重的经济亏损问题。因此,需要认真抑制这方面的投资冲动。
国际油价的大幅下降和今后有可能较长时间保持低价位运行,已经对油气行业的上游投资形成巨大压力,有不少项目难以实现原有效益预期。石油炼化行业的设备利用率下降,炼化大宗产品产能过剩也日益明显,因此石化行业也需要控制过度投资,也有去杠杆的压力。
电力行业投资盲目性特别突出,特别是燃煤火电。电力行业需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阶段的主要任务。
(六)绿色发展要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北京2013年PM2.5年均浓度每立方米89.5微克,经过近3年的治理,去年才下降到81微克。2017年目标是60微克,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治理的进度。我国大气质量的新国标PM2.5是每立方米35微克,不采取非常有力的措施是难以达标的。
从国际到中国不同地区的大气污染控制实际看,能源结构的调整无论如何都是最重要因素。大幅度降低煤炭的消费量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措施。要尽可能将一般工业锅炉窑炉和民用散煤使用,尽快转变为天然气或其它清洁燃料。除严格限制煤化工排放总量以外,对燃煤机组排放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
在能源发展中必须考虑限制碳排放的现实问题。我国需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峰值,而且越早越好。世界绿色低碳能源发展的进程正在加快,非化石能源的发展已经成为能源新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终端用能技术的低碳化也成为国际用能技术创新和竞争的主要领域。我国的能源发展战略必须把低碳化作为重要目标。大幅度降低煤炭比例不仅是当前环境治理的需要,更是我国能源低碳化的长期需要。
我国目前能源结构调整的速度不是太快了,而是仍有加速的必要和可能。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比例过高,非化石能源总体比例过低。改变以煤为主,实现多元化,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是“十三五”和今后能源发展的长期战略方向。能源结构调整要加大力度,“十三五”要争取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比例尽可能加快提高,电力行业的能源转换也需要加大力度。提高煤炭消费中发电比例,主要是降低非发电用煤,而不是盲目增加燃煤火电数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火电装机占比66%,全年火电电量占比73%。在电力消费增速较低的条件下,我们应该有明确政策,使所有新增电力都依靠非化石能源提供,而且逐步替代燃煤发电,并尽快解决清洁电力上网受限问题。
二、解决能源发展问题要有系统性思维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
各方面对正在进行的能源领域改革寄予厚望,希望能源领域的改革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促进能源革命。一种倾向是把反垄断作为主攻方向,认为能源领域的改革只要引进竞争,充分市场化就可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大幅度降低社会能源成本。但能源领域的改革进展并不顺利,一些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新的挑战却不断出现。下放项目审批权,带来了更大的投资盲目性。产能的普遍过剩,使竞争反而压制了新能源的发展。能源投资项目过多,拉高了能源成本,技术进步的效果被系统效率下降抵消。事实说明,从概念出发推动改革效果不好。能源领域的改革决不是一放了之,靠市场自由竞争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弄清楚问题所在,找准方向目标、落实措施,要解决实施责任人和相关能力建设问题,通过改革来释放生产力。反垄断不能作为能源领域改革的中心目标,能源领域的市场化要配合能源国有企业的做大做优做强,调动现有能源企业的积极性;要考虑许多能源行业的技术垄断性以及资本的高度集中性;要放开市场、鼓励竞争并解决合理市场准入,投资系统优化和运行优化;要防止盲目投资、全过程监管等。能源领域改革的具体目标应该是促进节能优先,促进提高能源效率,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能源发展,实现能源系统的优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同时降低能源系统成本,实现最小社会成本的绿色低碳转型。明确目标后,改革就要围绕如何实现目的来发现问题,找出矛盾和不足,针对问题施行一系列改革动作。
(二)合理确定规划目标,避免出现系统失误
可以说,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我国能源领域的发展是在一种高需求预期下的快速扩张。在这种预期下,各种类型的能源放开胆量尽量扩张,即使出现产能过剩,也不很在意,认为早晚会出现市场需求重新旺盛,早些投入风险可控,否则容易错失产业地位。在改革开放初期,能源供应不足是主要矛盾时,有较大的可行性,提高能源供应能力是主流,尽管也有系统优化不足的问题。但是能源的长期供需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再搞各种能源齐头并进已经过时了。已经带来了极大的系统浪费。能源项目投资巨大,动辄几十亿甚至几百亿元,不可能不顾市场需求先建项目,然后再竞争淘汰。世界各国在能源项目的准入方面都有十分严格的审批过程,对必要性的审查更是严格。
“十三五”规划期间,我们必须重视对能源需求的再审视,防止过多过早上项目;要坚持结构调整,推动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尽可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环境治理进度,尽早还人民绿水青山蓝天;要大力推进能源系统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避免无效投资和系统性浪费。
(三)加强宏观调控,避免恶性竞争
能源系统的问题,不是单纯打破垄断,交给市场,引进竞争就能解决的。我国能源市场巨大,各地资源条件和需求市场差别显著,需要更多的全局性优化设计。不少地方政府对世界和全国的能源形势缺乏总体概念,在保GDP增速,用投资拉动即期增长,把能源行业产值和税收留在本地的多重目标推动下,对上能源项目的投资冲动比较强烈。能源企业和各级政府还缺乏用于能源项目必要性和优化布局科学判断的必要工具,和适应市场条件的审批机制和有效程序。在各种能源之间已经出现市场竞争和必要替代的情况下,跨行业的综合评价能力就更为短缺。出现了许多不顾市场条件,单纯强调本地特殊情况,甚至是动用政治影响拉项目争投资的情况。
解决这种投资决策盲目性,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一些跨区域、跨领域的行业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度。另一方面要加紧建设市场管理机制,包括行业自律机制、科学预测和优化能力、信息共享能力和机制、必要的公开评价机制、各种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等等。放到下一级的一些审批权力,要先解决能力建设和过渡问题,不能推脱责任,放了再说。系统优化的问题往往需要上一级层次政策制定者从更加综合的层面做好宏观把控。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欧洲多数国家直接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利用各种政策工具对能源发展进行调控。美国号称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原则,但在能源问题上国家制定战略,引导市场从来就没有放松过,美国是世界上政府机构中能源部人数最多的国家;美国州一级能源管理和审批监管机构和能力都很强。发达国家的经合组织还成立了国际能源署,专门处理其能源政策协调和政策评估问题。可以说,能源可能是世界各国政府干预最多的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