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开展严寒地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等共性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积极开展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研究和试点示范,建立严寒地区低能耗被动式房屋或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推进规划、设计、咨询、施工、运营、物业及绿色建材相关产业链,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
(四)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开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管理,建立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评价等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标准的落实。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发改、国土、规划部门要在实施相关审批环节时告知项目主体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规划部门要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建设部门要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中,对绿色建筑项目进行专项审查,并加强绿色建筑施工、验收阶段的监管,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住房管理部门要加强绿色建筑运营阶段的监管。强化绿色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引导规范市场消费。(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住房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工信委)
(五)开展供热系统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撤并低能效、高污染的供热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地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提高供热质量和安全。大力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对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其中,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供热量计量收费。对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供热补贴。加快供热企业改革,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经营,培育和规范供热市场,理顺热源、管网、用户的利益关系。(市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六)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平台,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培养自觉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组织对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应用等多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满足绿色建筑发展需要。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发达国家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原标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