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晶认为,现有的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以金融机构为主,同时融资成本没有差异, 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鼓励更多商业银行和新能源实体企业发行绿色债, 支持绿色债通过税务优惠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规范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标准,简化审批流程,让绿色债券相较于常规的融资手段具有更低的成本优势,并能有效缓解新能源融资存在的期限错配问题。
在绿色信贷方面,钱晶认为,部分大型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信贷政策还是采用一刀切的原则,对一线光伏制造企业信用评级普遍较低, 融资成本较高。建议建立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评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具有成本、技术、规模等方面优势,且整体实力较强的一线光伏企业或绿色项目根据评级结果,择优集中支持,进一步降低他们的银行贷款、债券等融资成本。
还应为相关企业IPO开通绿色通道。钱晶表示,应鼓励金融机构与海外新能源上市龙头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分拆回归A股,监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缩短再上市手续和流程。
对于已经运行良好、收益预期优质的电站,钱晶认为可将其作为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来增加电站资产的流动性。这样既可以持有电站,并将电站资产做抵押进行新项目再融资,也可增加电站资产的自由交易,打开二级市场,提高电站的流动性溢价。
此外,还要加速排放交易市场的形成。钱晶表示,应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发展碳交易市场,设置适当的限制和交易机制,利用碳价格激励措施,增加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