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已经以巴楚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完成了巴楚县一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该公司2014年9月设立,截止2016年4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766.39万元,所有者权益3,336.02万元,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2016年1-4月实现净利润-42.56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巴楚二期40MW光伏电站项目以新能源公司子公司巴楚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选址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项目年均上网发电量为4,131.5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32.88h。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40MW,建设内容为:40MW光伏发电系统、机电线路、道路等。工程工期为一年。该项目将与巴楚一期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共用110kV升压站、生产综合楼、35kV配电室、SVG室、水泵房及警卫室。项目总投资31,813.77万元,资本金占30%,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巴楚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巴楚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该项目已经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150077)、喀什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特变电工华光喀什巴楚二期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喀地环评字(2015)163号)。
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95元/kW·h(含增值税)、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25元/kW·h(含增值税)计算,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实现营业收入2,903.1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713.24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52年,总投资收益率(ROI)为3.45%,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26%,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5.71%,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可将巴楚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光伏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项目存在标杆电价下调,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该项目已获得核准,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尽可能在电价下调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网,获得较优电价。
2、发电量降低的风险
新疆冬季时间长,太阳辐射量低,且本项目所处地区空气污染、沙尘天气,均会降低项目的发电量。
应对措施:一方面利用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系统集成技术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项目的光伏电池板的清洗力度,缩短清洗周期来提高项目发电量。
3、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4、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新能源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