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增资完成前后,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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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科技公司增资完成以后,募集资金将由科技公司拨付给各募投项目公司使用。
本次投资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报告书》事项范围内,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1号楼
3、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4、注册资本:2,817,456,154元
5、成立日期:2009年9月11日
6、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544G
7、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应用的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的规划设计;光伏农业项目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农林牧渔生产及加工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储能技术、设备、材料的研发和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科技公司总资产2,274,232.87万元、净资产624,717.31万元,2015年度科技公司净利润52,162.27万元。
五、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科技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科技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7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5,866,229.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848,400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已扣除上市发行相关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划转至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64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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