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力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于6月6日正式颁布。这是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出台的首部电力规划管理文件。业内人士表示,这部管理办法总结出运行多年的行业规则并固定下来。
《办法》所指的电力规划是全国和省级电力五年期规划,要求国家能源局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研究和编制规划时,展望未来十年至十五年电力发展趋势。《办法》还明确提出,制定电力规划分为研究与准备、编制与衔接、审定与发布、实施与调整、评估与监督五个主要环节。
过去,各地制定电力规划缺少规范准则,诱发的问题包括:电源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脱节,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不匹配等。在某些地区,电源建设规模过大,但本地用电量不足,且电网输送能力滞后,大规模弃电等浪费现象严重。
例如,截至2015年底,西北电网(包含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五省)总装机容量1.9亿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装机占总装机比例的29.5%。西北电网是全国新能源装机最大的区域电网,弃风、弃光问题十分突出,西北电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西北新能源弃电电量达207.5亿千瓦时,其中弃风率30.58%,弃光率17.58%。而同期,全国平均弃风、弃光率约为15%和12%。
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地电力消纳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电网外送通道没能与电源建设匹配。仅甘肃省内,风电、光伏的装机容量就已经大于甘肃电网年最大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