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云南)云南红河州200套扶贫项目,后期需要农户用发电收益来分期还款。此模式由政府和贫困户出资,企业则不需要承担费用。对于一个3kW系统来说,农户需要向银行贷款8000元左右,对于一个处在贫困阶段的家庭来说,再去借贷8000元,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另外,对于贫困户借贷,如果无除政府外可靠的担保,银行也是很难放贷,此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扶贫资金+农户银行贷款(江苏)江苏盱眙228户每户3KW,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农户从当地农商行贷款95%以上,政府出资占5%,农户在贷款期15年内每年净收益1000,15年后每年收益3000元。相比云南模式,该模式在政府出资很少,而农户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贷款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关键是要延长银行贷款期,缓解农户还贷的压力。
3.扶贫资金+企业垫付(贵州)贵州罗甸40套,此模式需要企业垫付20%的项目建设资金,而这部分资金是需要后期按照电站收益分期偿还的,对于农户来说,没有任何负担,但对于需要大量现金流来说的企业,负担是沉重的,此模式只适用在小规模的扶贫项目中,小编觉得不具有推广性。
4.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山西)
山西临汾光伏地面电站100千瓦。此模式中,需要地方财政出一部分资金,而对于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收入也是有限的,这无疑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的负担。在100kW左右的项目中,尚可操作,但是如果复制应用在大片区,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