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光伏?还是先救救火电吧?
目前,光伏与火电发电权的置换是解决光伏弃光问题的权宜之计,然而,在开展过程中却遭遇了重重阻力,其根本来源于火电补偿政策的不完善。
按照能源局“保障性全额收购”等文件要求,十三五期间火电装机将得到有效控制。然而,保护光伏还是保护火电,其背后并不单是经济、政策问题,90%是利益集团的问题。2015年,甘肃富裕电量600亿,新疆500亿,但面对全国用电量却在下滑,利益集团的矛盾更加凸显。
从装机容量看,火电装机远远超过风电+光伏总装机,这结构并不正常。但现在没有火电退出补偿机制,在光伏和火电利益博弈之间,火电往往会胜出。其根本原因因为火电都是地方投资的,关系到地方的税收、就业问题。但光伏产业贡献不行。所以,在拯救光伏之前,国家需要出台火电退出机制。
上网电价太高促使抢装潮?
2015年,甘肃平均弃光率达30%,宁夏弃光率达20%,但依旧未能阻挡西部地区的抢装潮。
蜂拥而上的装机根本原因还是高昂的内部收益率,这也衍生出来了泛滥的路条倒卖现象。据测算,在0.88元/度的上网电价下,西部电站年回报率达到20%,这是一个相对较短的回报周期,在高昂利益驱使下,西部光伏项目仍然频频落地。
事实上,解决抢装也很容易。按照德国的经验,取消路条,通过公开招标,以市场化机制获得路条。
另一方面,降低光伏上网电价,譬如电价由0.8元降到0.7元,将一部分资质不够的企业淘汰出具,令使优秀企业脱颖而出。这也是促进技术进步,缓解补贴资金不足的最有效手段。
保障性文件是否完善?
不久前,能源局制订了保障性全额收购文件,火电机组超发盈利补给可再生能源,政策一旦落实,相信可以解决80%问题。但目前还没有规定保障运行小时数,此外,发改委与能源局均公布了保障性收购文件,但仔细比较两者之间却充满矛盾,政策具体落实起来面临很大挑战。
(以上内容根据论坛部分专家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