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十三五太阳能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指出,十三五规划期间太阳能光伏电站累计装机量应达150GW,包括70GW分布式以及80GW集中式电站。按照区域划分,西部地区占太阳能发电装机量35%,其他65%则分布在中、东部地区。
补贴拖欠、弃光成地面电站发展瓶颈
2015年我国光伏电站装机量达43.53GW,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装机国家,组件产量为43GW,占全球产量60GW的72%,在全球市场已中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而在这43.53GW 的光伏电站中,大型地面电站的比例高达82.71%。
当前光伏市场面临的问题很多,一是补贴资金先天不足。2015年以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度电征收1.5分,每年国家征收400亿元。如果按照2020年风电装机200GW,光伏为150GW的总量来计算,2016-2020年每年的补贴资金至少需要1500亿元。目前的征收资金远远不够(每度电征收1.9分,全年征收600亿元);二是补贴资金拖欠严重,截至2015年底,风电和光伏补贴拖欠资金已高达400亿元,最长拖欠周期为3年;三是西部弃风弃光严重,2014年西部弃风弃光总量200亿度,2015年更为严重;四是火电与可再生电力争夺市场现象严重,2014年火电新增装机40GW超过风电与光伏装机的总量。
王斯成表示,按照文件来看,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13年7月份的分布式发电时时按电量补贴政策明确指出,大型电站的补贴资金按照按季预拨、按月拨付、年终清算的原则发放,分布式发电则是按照结算周期结算、按季预拨、年终结算。如果严格按照财政部的预拨方案执行,是不会存在补贴拖欠问题的。然而补贴资金不够、电力附加不够,而财政部又没有把专项资金进行补贴,所以造成了拖欠。
由于630之后的补贴下调问题,导致2016上半年掀起了一波抢装高潮,根据王斯成的测算,在630之后,Ⅰ类、Ⅱ类、Ⅲ类的收益率分别可以达到20%、15%以及10%以上。虽然收益率的影响微乎其微,当前电站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却是不可忽视的,包括立项、征地、配额、并网以及后期施工、产品选择等这一系列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导致开发商不堪重负。
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数据,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装机容量约为7.5GW,这几乎相当于我国2015年全年装机量的1/2。在这7.5GW的装机中,分布式光伏的比例不到20%。王斯成表示,补贴下调对于电站开发商收益率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然而一季度宁夏的弃光一度曾高达67.1%,抢装之后的电站能否并网还是一个未知数。即使国家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但是当前该办法还未进入实施阶段,运营小时数等相关指标都未落实,目前仍缺少火电的退出和补偿政策。
政策频发 执行颇难
为了解决弃光问题,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实现,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根据该办法,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发电合同,电网企业按照优先调度原则执行发电合同。
王斯成解析道,该办法的出台首先保证了企业的基本收益率。比如在Ⅰ类地区,保障收购满发的1500小时,剩余电量直接进入市场,这样也可以保障20%左右的基础收益率。如果因为电网检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发电损失则由责任人进行补偿。这首先从文件上给与了弃光问题一个理想化的解决方案,但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将面临很多实际的问题,是否能严格的执行下去也有待验证。
日前,国家发改委针对甘肃、内蒙古、吉林的新能源消纳问题出台了就近消纳试点方案,提出了电能替代、价格机制、电采暖试点、电力外送等解决方式。王斯成认为,探索解决新能源就近消纳问题是良好的趋势,然而该方案并没有指出火电的退出与补偿机制,这就要求火电开发商让利。只有国家出台政策找到火电退出的出路,所有能源才能真正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