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北京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6 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该交易使得电价从甘肃、青海到山东落地不超过0.4元,这将使得西北地区光伏电站整体电价大幅下滑,公告中含陕西省地区21家光伏电站,甘肃省地区154家光伏电站,青海省地区189家光伏电站,宁夏自治区117家光伏电站。
2016 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
为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发挥交易平台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区跨省送受电新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银东直流跨区部分送受电计划的复函》,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6 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购电方:山东省政府确认的电力用户;
售电方:银东直流3 个配套电源企业,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煤电企业和风电、太阳能发电企业(煤耗高、污染排放高、装机容量小的煤电企业暂不允许参与);
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国网西北分部,国网山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电力公司。
二、交易关口和标的
1. 交易关口: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西北外送交易关口为银东直流银川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山东省交易关口为银东直流胶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电力用户交易关口为用户下网侧。
2. 本次交易执行时间为2016 年3 月-12 月。
3. 本次交易分为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所有准入的售电方与购电方开展集中竞价交易,交易上限为50 亿千瓦时(对应银东直流银川东换流站换流变交流侧电量,下同)。第二阶段,为银东直流3 个配套电源企业与购电方开展双边和集中交易,交易上限为40 亿千瓦时。
4. 根据银东直流送电曲线和已安排交易,本次交易第一阶段各月交易上限原则上为5 亿千瓦时(具体根据安全校核和交易情况可略作调整),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自行申报,其中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为上网电量折算至西北出口侧电量(各省电量折算系数如下:陕西99.23%,甘肃99.15%,青海99.3%,宁夏100%),用户申报下网侧电量。
5. 如两个阶段中交易未达到交易上限,后续根据银东直流输电通道使用情况和市场需求,可在2016 年分批次再组织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