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目前占全球90%以上市场份额的晶硅电池组件未来是否会有替代技术,即便同样是晶硅电池,PERC、IBC、HIT等高效电池生产技术未来哪种能占据主导,金融机构也很难把握,在确定投资项目时无所适从。
四是对是否存在盲目扩张的疑虑。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金融机构普遍对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限制贷款。企业的技改项目由于提升了产品转换效率或单位时间产出,往往也伴随着产能增长。但金融机构不能分辨两者的区别,往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限制贷款。五是对国际贸易争端的疑虑。2013年以来,欧美国家和地区相继发动了针对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的“双反”调查,并引发加拿大等国效仿,我国光伏产品出口形势错综复杂。这一现实也导致金融业对光伏行业能否保持稳定增长心存顾虑。
(三)存在“双高”、“产能过剩”等认知偏差
在产业发展初期,受暴利驱使,我国曾上马了一批多晶硅生产项目,并且由于产业化技术不成熟,出现过“双高”、“产能过剩”问题。为此,国家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09〕38号文”),将多晶硅行业列入“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予以严格控制,收紧了多晶硅项目的审批权限,金融机构也一律限制贷款。
随着我国逐渐掌握千吨级、甚至万吨级多晶硅规模化生产技术,“双高”问题现已得到解决。目前在产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循环率普遍达到99%以上,综合能耗较发展初期下降了75%以上。实际上,在目前的多晶硅市场价格下,未对副产物进行循环综合利用、能耗高的多晶硅企业根本无法存活,那些在初期盲目上马的多晶硅生产企业很多已被市场淘汰。2014年,我国能保持正常生产的多晶硅企业仅为18家,产量仅能满足58%左右的市场需求,仍有42%依赖进口,产能过剩问题已不复存在。
但是,国发〔2009〕38号文的政策影响并未消除,针对我国多晶硅行业的政策限制和融资限制仍然很强。尽管行业界不停地呼吁摘掉多晶硅生产“双高”、“产能过剩”的帽子,但社会各界、金融机构,乃至部分政府部门领导、对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专家,仍对多晶硅行业抱有偏见,甚至将这种错误认识延伸至整个光伏行业。
(四)贷款担保方式效果不理想
金融机构一般采取信用担保与抵押担保两种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在信用担保方面,多数光伏制造企业以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做信用担保,但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主业仍在光伏行业,因此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在抵押担保方面,多数企业以设备、存货或股权做抵押,但在复杂的行业发展形势下,这些质押物保值和变现能力差,抵押价值大打折扣。
二、“融资难、融资贵”带给我国光伏产业的负面影响
(一)将丧失在全球光伏领域的竞争优势
目前光伏研发与产品制造方面的全球竞争正日益激烈。一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光伏企业开始加快实施转换效率达22%以上的高效电池(我国产业化生产光伏电池转换效率普遍在20%以下)规模化量产计划,意在以此为切入点抢占竞争制高点。另一方面,东南亚地区的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依靠其成本优势大力承接全球制造业转移。
预计未来5年内,随着我国制造业成本的进一步上升,以及东南亚国家相关配套的逐步成熟,产业转移趋势将愈加明显。因此,我国光伏企业亟须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差异化竞争,以巩固我国光伏制造规模全球居首的领先优势。但是,在目前的融资环境下,我国光伏企业能保证正常生产所需现金流已属不易,更遑论获得足够资金以支持技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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