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有不少媒体预计,“转让路条”的行径将可能从此消失,但事后看来,此种预测只能称为是一种理想或是梦想而已。
为何部委管理部门的重头文件+地方的系列文件,也难以压制(根本谈不上“杜绝”)倒卖“路条”的投机行为。为何遍及全国的掮客和中间人们,好日子照样过,钱照样收?
事实上,从光伏产业过往发展的一些蛛丝马迹来看,“路条”是这个产业发展难以避免的现象,甚至可以说,倒卖“路条”也是“必然结果”。像资深光伏行业观察家红炜总结的一样:在中国,先是“金太阳”政策时期的欺诈行为,后是“固定电价”政策时期的倒卖“路条”行为;在德国,既有补贴下调前光伏电站的“抢装”,也有政策失败带来的光伏产业停滞,各种现象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背后都是政策设计缺陷的必然结果。
首当其冲的必然是要改革审批体制。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认为:“现在出现倒卖‘路条’现象,路条成了紧缺资源,不能只怪下面,这是我们批规模造成的。应该把精力放在降低成本、做大蛋糕上。”
2013年,能源部门开始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光伏电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然而,由于国家能源局每年将光伏电站装机指标下放给各地,各地再将指标分解到企业并对此进行备案,因此这并没有改变原本资源分配的格局。而国家能源局2014年底下发的三大重头文件,仅就经济行为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未深入谈及建立何种监督与倒查追责等配套机制。被监督的不应该仅仅是企业,而是要追查政府主办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应依法追责。
总而言之,既然是疾在制度,那咱们可谁也不要指望国家能源局和地方的几个文件“要求”就能够改变倒卖“路条”的存在。
家藏两亿现金、烧坏数台点钞机的发改委原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在被查后说:只要能获得采矿权,别说一个亿,就是几个亿,有一大堆的人都等着排队拱手奉上。制度不完善,抓了一个魏鹏远,还会有“张鹏远”、“刘鹏远”出现。
如苗炜所说:在光伏终端市场,对付“远鹏”们的有效的制度就是:首先建立产业标准体系和建立在这一体系之上的严格的招标办法,不给他们机会;其次是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史上最严厉处罚(特别是法制层面的惩处),让他们有机会也不敢以身试法。
没有法律制度上的硬性的惩处保障,要减少倒卖“路条”的现象几无可能。在上述“女孩怒斥医院号贩子”的事件中,后来当事人报警,警方介入了调查。但如果光伏项目投资者被光伏“票贩子”折腾,如果报警,警察来后又能做什么?
此外,仅仅抱怨主管部门,抨击“路条贩子”似乎也还不够。扪心自问一下,若作为投资者,如果买到转手的路条,从而获得核心项目资源,你是否也愿意“出个价钱”,免去中间的很多麻烦事?
在咱们中国人的文化里,“关系文化”,“求人文化”几乎都是根深蒂固。出生后上户口要求人、上学要求人、看病要求人、找个铁饭碗的工作要求人,死后搞个好的墓地似乎也要求人——处处讲关系,处处都求人——如果这种心理和文化不除,窃以为,即使政策和法制再到位,不管是医疗“号贩子”还是光伏“号贩子”,都不可能完全杜绝。
看看产业中的“人情世故”吧:光伏企业要拿到当地项目的核准,各部门的领导都要“公关”。如果付钱给“中间人”去做,是否就简单多了,轻松多了?也许,要拿下某地方的具体项目,外地人喝酒喝死都未必有用,因为当地政府不会100%信。
从过往相关媒体的调查报道来看,散布于全国东南西北的“光伏掮客”,要么是掌握当地资源的老板,要么是领导的亲戚,要么是当地的“地头蛇”。有投资方就曾说,“唉,多花点钱让他们去做也是可以的”。
对于屡禁不止的路条倒卖行为,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如此呼吁:希望相关部委能及时纠正各地政府保护地方企业的不合理规定,营造一个公开、公正的政策体系与市场竞争环境。
回到文章开头“女孩怒斥医院号贩子”视频,事件发酵后,央视“新闻1+1”节目做了访谈,节目由著名媒体人白岩松主持。最有趣的是,节目还调动自己的传播资源做了一份调查,设置的问题是:如果您去医院挂号,您是否会从票贩子手中买号?
调研结果可能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是我们相当一半的人都愿意参与其中:47.84%认为说会,然后27.85%说不会,此外还有24.31%是看价格是否合适。
还有个问题:如果遇到号贩子排队挂号你会怎么做?结果,“不吭声,装作没看见”占到48%;找医院工作人员占了40%。
这样的调研结果,如果“嫁接”到光伏产业,又反映出了哪些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