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在《国家电网公司新能源运行消纳情况》调研报告中显示,电网发展滞后,新能源送出和跨省跨区消纳受限。电网项目核准滞后于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富集地区不同程度都存在跨省跨区通道能力不足问题,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消纳的刚性约束。比如,甘肃酒泉风电基地装机规模已超过12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近600万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准建设,预计2017年才能投产,外送通道建设滞后2-3年。
概而言之,甘肃各种能源装机盲目增长、用电需求下降、外送消纳受限,引起用电市场的供过于求。
希望在哪里?
除了目前甘肃政府着力推行的交易政策。于2015年6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的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成为甘肃新能源企业的最大期盼。工程建成后,预计年外送电量400亿千瓦时,输送能力将超过800万千瓦,其中40%输送清洁能源,届时将在一定程度缓解甘肃省河西地区新能源外送之困。
同时,于2015年12月由国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开始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保障全额收购;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由可再生能源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发电合同,并通过优先调度执行发电合同。有业内人士称,这一规定既可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基本收益,还能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边际成本较低的优势,使其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落实优先发电权。
但是,有人士认为,酒—湖线远期的外送情况却令人堪忧。能源报报道称,在陇电入湘特高压工程的刺激下,甘肃方面“正在酝酿”同步启动“千瓦千万风电基地二期项目”,新建500万千瓦风电和150万千瓦光电。而现在项目管理权限都在地方,在稳增长压力之下,地方缺乏有效制衡机制,这类事情会一再发生。
总体看来,政府电力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新能源的保障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甘肃光伏发电的消纳之困,但是短期之内仍旧是一个难解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