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随着日本电力市场从2016年开始全面放开,该国城市和乡镇创建并运营的电力公司应运而生。进入后福岛时代,这些市级电力公司被赋予了很高期待,为了最大程度减轻对外国能源的依赖,同时摆脱日本大型公用事业公司的区域垄断,它们正不遗余力地扩大清洁能源电力供应能力。
《华尔街日报》日前报道称,受日本电力改革影响,该国市级电力公司正谋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迄今已有14个城市创建了自己的清洁能源电力公司,旨在最大化利用本地资源为商业和家庭提供清洁电力。
日本计划成立1000家以上这样的市运营电力公司,不过这些应运而生的市电公司,对日本电力改革的意义大吗?其实,从国家能源规划上看,这可以看作日本能源自给战略的一部分,在振兴城市经济的同时,还能破除当前电力区域垄断问题。
2015年3月,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决定了《电气事业法》修正案和《燃气事业法》修正案,规定2020年4月将输配电业务从大型电力公司中剥离,并于2017年使城市燃气零售全面自由化。这直接刺激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在日本的发展。事实上,如果将发、配、售电业务从大型电力公司中剥离,输电网就好似开放通道的高速公路一样可以进行自由输电,同时还有助于打破太阳能、风电的上网瓶颈,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设定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从2014财年的11%升至22%至24%”的目标,日本经济产业省也透露,即将开始的财年将增加至少一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从此前的360亿日元增至820亿日元(约合6.73亿美元)。
在这样的激励下,日本多个城市开始创建自己的电力公司,旨在挑战大型公用事业电力公司的地位。
当前,日本电力体制沿袭自二战盟军最高司令部在1951年下达的命令,即将不包括冲绳地区在内的日本列岛分为9大区域,分别指定一家公司承担发、输、售电业务。
这9大电力公司分别是北海道电力(Hokkaido Electric Power )、东北电力(Tohoku Electric Power)、东京电力(Tokyo Electric Power)、北陆电力(Hokuriku Electric Power)、中部电力(Chubu Electric Power )、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中国电力(Chugoku Electric Power)、四国电力(Shikoku Electric Power)、九州电力(Kyushu Electric Power)。从1972年起,冲绳电力(Okinawa Electric Power)成为日本第10大电力公司。
日本名古屋大学调查发现,日本约8%的城市考虑进入电力零售市场。该大学环境研究教授竹内恒夫表示,目前大约有一半的日本城市已抛弃大型公用事业公司转向小型可再生能源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