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问题首先是支持新能源建设全面发展的合力还未形成,光能、地热等新能源产业还未形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格局,能源产业结构单一。
其次,新能源项目建设环境有待改善。近年来,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发展迅速,新能源项目审批与电网规划脱节,新能源发电上网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部分送出线路与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审批不衔接,不能同步建设和投产。下一步应强化电网规划与新能源项目布局的衔接,加快送出线路审批和建设进度,实现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三是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融资压力大。受当前金融环境、建设成本、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出现贷款难、担保难等融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项目的发展速度。
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充分发挥我省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丰富优势、大力培育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煤层气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我省将统筹规划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资源,加快研究编制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同时以大同、长治、运城三个新能源示范城市为重点,大力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快速形成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和产业聚集区,并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贴政策。
此外,还要加强新能源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新能源行业准入制度,研究制定风电、光伏、生物质等行业准入条件,及时剔除行业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不良因素,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发布检测报告,引导协调统筹各地风电、光伏产业发展规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隐患。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一系列措施的强力推动下,我省在由传统资源向新能源等多种能源结合的新型发展方向转变上将有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