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随着国家“十二五”整体发展规划接近尾声而即将收官,“十二五”光伏装机超额完成既定装机目标已经没有悬念。
据国家能源局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78万kW,其中,光伏电站3007万kW,分布式光伏571万kW。这也是充满戏剧性的数据,因为在“十二五”装机目标由原来的5GW调整为35GW,涨6倍的情况下,仍然超额完成了任务。
光伏产业是以国家补贴托底为背书的战略新兴产业,不可忽视在光鲜装机量的背后,除了产生弃光现象,也存在光伏补贴方面的隐忧。
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已成为阻碍光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了解,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不足、补贴发放程序冗杂等影响,仅15家光伏电站营运商统计的数据显示,光伏补贴拖欠额度已超过100亿元。终端光伏电站没有钱,就会逐步向中上游产业链传导,最后形成“三角债”,进而对整个光伏产业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保持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下,解决光伏补贴问题无非是“开源节流,疏通脉络”,即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降低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据中电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量231亿kWh,同比增长170.8%;并网风电发电量1563亿kWh,同比增长12.2%,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也需增加这样的比例。但即便全社会用电足额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2014年也仅能增长3.8%。因此,适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成为必然。
随着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光伏发电成本逐渐降低也是大势所趋。因此,未来降低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减少光伏补贴亦是必然。我国光伏上网电价经历了政府核准、特许权招标和标杆电价3个阶段,在当下实行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情况下,也有人建议恢复特许权招标,以竞价方式降低光伏发电上网电价。
客观地讲,这两种定价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关键是其与光伏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特许权招标适用于光伏产业发展小规模初期或大规模时期局部地区,这样做在于通过市场摸底发现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以指导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对于大规模大范围光伏发电而言,适时调整后形成的合理标杆上网电价仍不失为一种简单、高效、稳定的定价方式。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层层审批也是导致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国务院大力推行简政放权的氛围中,有必要针对此问题进行行政管理改革,通过高效行政管理疏通补贴资金的发放脉络,以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