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下发《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该意见稿内容涵盖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三个产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意见,其正式提出,到2020年底,要实现太阳能热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保有量达到8亿平方米的目标。
意见稿指出,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启动试验示范项目并有部分太阳能热发电站并网运行,形成了太阳能热发电站选址普查,技术导则、行业标准等指导性文件,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建成实现示范性太阳能热发电站(系统)6座,装机规模1.38万千瓦,约20个试验项目(140万千瓦)处于前期阶段,中控太阳能公司德令哈50兆瓦塔式太阳能热发电站一期工程电价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首个批复上网电价为1.2元/千瓦时。
此外,2015年11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启动了约100万千瓦的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并出台示范项目临时电价机制,为下阶段大规模商业化推广奠定坚实基础。
对十三五期间的太阳能产业发展思路,意见稿提出要加速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示范推广,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成熟。加强太阳能热发电规划工作,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及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提高经济性和管理水平;依托相关电价政策研究和制定,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重点在西部具备太阳能资源、水资源、电网接入等条件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示范基地,促进多种形式技术路线的产业化、成熟化,推动太阳能热发电配套产业链发展和市场培育,初步形成市场竞争力的太阳能热发电产业链,并形成较为成熟的行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