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董事长曾遭处罚
除进一步披露筹划重大事项的细节外,*ST海润12月29日发布的另一则公告,同样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
*ST海润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怀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怀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职务。辞职后,杨怀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且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海润光伏筹划非公开发行,与董事长辞职同时发生,并不是巧合。因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那么就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
记者注意到,2015年10月23日,*ST海润才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在《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规行为,海润光伏及杨怀进等均受到警告处分,并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遭受行政处罚的杨怀进继续担任海润光伏的高管,就将成为公司非公开增发的一个法律障碍。
王智斌律师还告诉记者,因为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所引发的民事诉讼正在进展当中,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2015年1月23日~30日买入海润光伏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可索赔。目前,已有近百位投资者向海润光伏提起诉讼,海润光伏或将面临金额近千万级别的投资者索赔诉讼。
原标题:*ST海润停牌谋增发 杨怀进辞职疑为发行“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