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地方探路:上海发布最新分布式光伏融资政策

来源: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59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15]166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区县财政局、中投保上海公司、市节能减排中心、市电力公司,各有关银行和企业:

为加快破解当前分布式光伏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题,率先培育适应新能源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阳光贷”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融合创新。依托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机制,发挥能源、金融行业各自优势,找准利益平衡点和政策结合点,最大程度化解风险、实现互利共赢。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既要突出政府在初期的扶持引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机制力量,逐步建立商业化运行的长效机制。

3、先行先试、逐步完善。选择优质项目试点示范,同时以实践摸索经验,推动行业管理、服务体系和金融机制的同步完善和协同发展。

二、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注册上海的中小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就近开发利用为主)。

2、贷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项目贷款,企业可自由选择。

3、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单个公司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4、贷款费用: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视项目情况最高浮动不超过15%),担保公司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担保费。

三、运作模式

1、建立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在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体系基础上,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作为第三方行业服务机构,负责搭建“阳光贷”项目管理和检测平台,暂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承担具体担保业务,承诺优惠利率的试点银行作为放贷主体。

2、建立分级合作会审协调机制。市节能减排中心、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从项目质量、企业个人信用和担保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核。为简化程序,由市节能减排中心统一受理材料。同时,建立协调机制,对有争议的项目,市节能减排中心可组织会议协调各方意见。

3、建立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如发生违约坏账,在银行实施尽职追偿后,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与银行按90%:10%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专项资金承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0%:40%比例分担。

四、跨行业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措施

1、严格项目准入门槛。贷款企业成立一年以上,项目完成备案。

2、开展项目评估和验收。市节能减排中心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并在项目完工后实施专项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才能拿到尾款。

3、设备抵押和收益权质押。项目须使用质量达标设备抵押担保公司,项目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权须质押给担保公司,市节能减排中心应配合担保公司落实贷款企业的相关抵质押手续。

贷款企业应在贷款银行开设账户作为接受项目电费、补贴等收益的唯一账户,并由银行对该账户进行全程监管。未经银行和担保公司同意,市电力公司不能将电费和项目补贴打入其他账户。贷款期间质押的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应直接归还贷款。此外,企业实际控制人还须承诺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4、在线电量监测。项目发电数据纳入市节能减排中心分布式光伏在线监测平台,实时监控项目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银行和担保公司。

5、跟踪评估报告。市节能减排中心会同银行和担保公司按季度对“阳光贷”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总结,编制进展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6、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市节能减排中心负责对“阳光贷”项目建立质量和信用档案,对项目实施和还款情况较好的企业,将建立“白名单”,在政策实施中将予以一定倾斜,企业违约和不诚信纪录将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

7、控制担保风险。如年担保代偿率超过5%,原则上讲暂停“阳光贷”项目受理,待评估整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再重新启动(年担保代偿率=年担保代偿额/年度解除担保额)

五、申请流程

1、企业在项目完成备案后,向市节能减排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送审材料。

2、市节能减排中心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项目踏勘和专业评审,将项目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递交银行和担保公司。

3、银行在收到市节能减排中心推荐意见和项目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工作,并将审核贷款的意见及相关材料递交担保公司。

4、担保公司在收到节能减排中心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后与银行同步开展担保审核工作,并征询区县财政局意见。各区县财政局如有不同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并说明理由。担保公司在收到银行的审核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并签订担保合同。

5、银行收到担保合同2个工作日内与贷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6、银行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贷款,尾款须项目通过市节能减排中心专项验收并办理设备抵押手续后发放。

该项工作自2015年12月其试行2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阳光贷”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12/17/178349.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广东分布式光伏政策全解读:2026年Q1消纳红区更新,7地市受限,破局有4条路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08 14:28:27

索比光伏网结合最新的国家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和2026年2月10日正式试行的广东省级实施意见,整理了四类项目分类标准、三条硬红线详解、7地市消纳困难区现状与四条破局路径,以及从2025年1月到2026年3月全部关键政策节点速查。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涉分布式光伏(含配储)、风电等!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发布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1:43:59

3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1.明确资源聚合类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当前,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日益凸显。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大政策协同发力,超80GW分布式光伏市场被激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17 16:39:58

据行业权威测算,政策落地后2026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有望突破80GW,彻底激活分布式光伏市场活力。业内人士评价称,这两大政策的协同落地,是我国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新政策通过取消硬性红线+三色分区管理,避免机械判断,更符合电网实际承载能力,预计将释放约30GW的新增装机潜力,直接支撑2026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突破80GW、户用光伏同比增长超过90%。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安全运行方面,两大政策同样发力。

山西一地废止原有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09:31:40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上海启动2026年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申报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08:55:46

已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且未建成投运的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对不能按期核准的陆上风电和不能按期开工的光伏电站项目,各区应说明项目进度滞后原因和后续改进举措。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十六批减排项目清单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25 09:52:27

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有关文件,将上海玛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玛巍机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减排项目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