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替代交易联合结算,新疆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在12月7日发布会议通知,根据新疆电网自备电厂火电机组参与电网调峰相关协议的结算工作要求,即将在12月10日召开替代交易联合结算会,5家自备电厂、30家风电企业、37家光伏发电企业的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将参加这次会议。今年是光伏发电企业第一次参与联合结算,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要求光伏发电企业在12月10日前将调峰补偿电量对应的电费(电价为0.2元/千瓦时(含税))支付给相对应的自备电厂,并携带付款凭证参会,光伏发电企业以付款凭证与对应自备电厂交换付款收据,并完成自备电厂替代电费到账的确认工作。
新疆省电力调度中心已经下令除了参与上述两项业务外的新能源电站停止发电,一方面保证电网调峰工作,另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参与替代交易和电力外送企业的相关权益。事实上,阿克苏地区三家光伏电站仍在偷着进行发电,新疆省调发现该情况后将采取拉停与系统联络线路的方法给予处罚。新疆省调表示,如果再发现此类情况,将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拉停联络线的对侧断路器,要求相关企业的领导及当事值班人来新疆省调办公室说明情况,后续将纳入“两个细则”考核中并给予当时企业100万人民币的罚款(违约金)。
希望何在
据光伏們了解,新疆光伏、风电电站限电情形在12月将难以得到改善。新疆电力公司正在协调2016年1月和2月自备电厂的电力容量配备,有可能恢复发电,但最坏的情形是这种限电态势会延续到2016年的3月才能恢复发电。
据一位长期在新疆从事新能源项目的人士透露,2013年,新疆的光伏、风电几乎不怎么限电;2014年风电限电,光伏不限电;2015年则风电、光伏进入全面限电。据悉,新疆地区给当地的火电企业承诺了4500小时(该时间有待进一步确认)的利用小时数承诺,以维持火电站的效益不会出现亏损。
2015年底,很多新建的电站会陆续完成并网工作,根据新疆电力公司要求,新投运的或即将并网发电的新能源电站,将在反送电完成后的第一个白天发电,次日后将停止发电,并且并网期间只允许并网两个阵列(大部分设计方案下一个阵列为1MW)。
关于自备电厂替换交易的价格,有文件显示为0.2元/千瓦时,但也有说法为0.25元/千瓦时。据知情人透露,具体的价格或许只有新疆电力公司清楚,“新疆的标杆脱硫上网电价为0.25元/千瓦时,所以不会超过0.25元/千瓦时,否则将占用可再生能源补贴,违反国家政策。”在11月下旬新疆电力公司交易中旬组织的第二批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交易电量签订会中,总的替代交易电量为5亿千瓦时,其中龙源新疆公司拿到了2亿千瓦时。
新疆电网目前只有三条投运的特高压,据光伏們了解,《新疆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了“外送八通道、内供五环网”的电网规划目标,《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疆电网将建成5条直流外送通道,在天中直流基础上新增准东-成都、准东-皖南、哈密北-重庆、伊犁-巴基斯坦4条直流外送通道,疆电外送送电能力将达到5000万千瓦,相当于目前全疆电力总装机的80%左右。
或许这次大规模限电会极大影响新疆的新能源投资热情。祝愿新疆的新能源企业能熬过这个“极寒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