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会否决议案难以成真
根据国会审查法案(CRA),国会可以对针对新建发电厂的清洁能源计划(CPP)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提出质疑,但提出质疑的时限仅为该法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公布之后的60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10月23日之前)。
CPP的反对者已于限期内提出反对提案。11月18日(上周三),参议院以52赞成46反对的微弱优势通过了两项关于反对CPP的决议。与此同时,众议院也很可能在近期做出相同的决定。然而,国会阻止CPP的努力能否成功还取决于奥巴马总统是否行使一票否决权。
但是,此前奥巴马总统已经明确表示其将对反对决议行使前述否决权。
虽然按照宪法规定,两院在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成的情况下仍有权驳回总统的否决权,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反对CPP的行动中,国会驳回总统否决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2.减排是EPA的义务
尽管有人质疑在《清洁空气法案》(CleanAirAct)的规定下,美国环保署(EPA)颁布的CPP的行为超过了EPA本身所拥有的法律权限,CPP的合法性也因此受到挑战。但是必须要明确的是,EPA有权力且有义务进行温室气体治理。如果未来的美国总统不能在温室气体减排上取得有效成果,他也将受到来自联邦法院的质疑。例如布什政府就曾因治理温室气体不力而受到州政府和环境保护团体的起诉。2007年以来,联邦最高法院已经三次重申治理温室气体排放是EPA的基本义务。
3.想推翻CPP?请拿出科学的证据!
根据法律要求,美国环保署(EPA)颁布的规定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而新任政府要想推翻清洁电力计划(CPP)或者其他现存法规,也需要提出科学的证据和评估。
4.部分反对者已转变态度
根据《清洁空气法案》(CleanAirAct),环保署(EPA)有权在联邦层面实施减排计划,以确保各州可以实现CPP规定的减排目标。尽管很多州政府都曾对CPP提出反对,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准备接受CPP的减排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