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跃春表示,“此次评审分初评和详评两个阶段,在重点考察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技术因素(包括技术经验业绩与核心技术能力等)和经济性因素(资金保障和价格等)各个方面。”
具体而言,初评阶段为符合性评审。详评为综合打分评审,由专家组对各通过初评的项目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100万千瓦左右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推荐名单。
详评阶段,评审专家打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重点关注申报项目已开展准备工作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的相关文件及在项目现场已进行的实质性工作等;二是技术能力;三是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四是投资能力;五是经济性测算的合理性;六是项目的经济性,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成本和电价需求水平。
据易跃春介绍,通过项目初选后,进入详评阶段的项目共101个,总容量851.2万千瓦。其中,已开工并有实质进展的项目共5个,项目总容量36.4万千瓦;具备较快开工条件的项目共8个,项目总容量88万千瓦;项目投融资能力较好的项目39个,总容量326万千瓦;绝大部分项目以国产技术为主,本地化应用程度绝大部分在90%以上。
从申报项目的机组参数、单机容量等技术指标看,本批申报项目基本代表了目前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从技术路线看,示范项目分为槽式导热油、塔式熔盐、塔式水工质、槽式熔盐、菲涅尔式导热油、菲涅尔式熔盐、菲涅尔式水工质、塔式熔盐二次反射等8种技术路线。“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适当优选具备推进条件的项目进行实践和示范,且各技术项目数量与容量不宜多。”易跃春表示。
易跃春特别指出,“如被列入名单的项目的申报电价高于最终确定的示范电价,将与项目方确定是否继续开发,不愿意的就退出来,按照上述的排序名单,由后面愿意开发的项目替补上去。”
纪检部门全程监控
评审专家组成员组成目前仍被列为机密信息未予公开,11月10日下午,专家组成员开始进行为期5天的封闭评审。为保证本次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专家组成员也进行了各方面的规则限制。
参评专家如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或在参评过程中向任何利益相关方透露和评审有关的任何内容,导致无法参与或全程参与评审的,将被撤销参评资格,变更为对应专业的其他专家。
本次评审同时设立监督与法务组,由水电总院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采用现代多媒体方法全程监督评审工作进行及法律执行情况。法务专家对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工作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对评审工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务问题提出建议报指导组决策。
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各示范项目申报文件原则上不得补充申报相关材料文件,如有必要须经评审指导组同意。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优纪律和规定,不得向任何利益相关方透露和评审有关的所有内容。如出现违反情况,将不得继续参与评审。
同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设立评审保障工作组,其职责主要是配合指导组和专家组完成各项目申报材料的汇集、信息录入、复核和校对等,配合监督组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并负责评审全过程的食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