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作即将启动 11月底见分晓
绝大多数项目均顺利通过了地方一级的初选,项目评审的重任留给了国家层面。为此,国家能源局已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两大智囊机构组建评审专家组,制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其中分设经济性评审组和技术性评审组,分别从经济和技术两个角度对项目进行筛选。
据最新消息,国家能源局要求水规总院于11月15日前就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能源局,如此算来,留给评审组的工作时间总共也就半个月。目前,评审专家组正在加紧组建,评审办法及工作方案正在加快制定。在11月初~11月15日的这两周内,将基本确定示范项目的入围名单。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此前表示,将于11月份完成评审,11月底确定示范项目名单。如果按计划在11月15日完成示范项目评审,在11月份剩下的两周时间内,预计政府层面将重点就示范项目的电价问题进行协商,同时拟定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和验收等相关细则。
电价问题仍存悬疑 或随示范名单发布
在最为关键的示范项目电价问题上,如何核定仍存悬疑。据梁志鹏此前所述,“就经济性而言,国家能源局会选出合格方案,然后测算出一个平均价,接着加以分析,形成建议提交给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随后价格司通过征求各方意见,来最后确定价格。”据此判断,示范项目电价是在筛选出技术方案合规的示范项目基础上,取平均值来获得建议电价,再与价格司协商确定。
据此以及各方消息来源,以平均电价来确定统一的示范项目电价的可能性极大。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是以平均电价来核定,那么,评审入围的示范项目中可能有一半左右的项目的申报电价都将超过这一平均电价,那么,对于这些项目,他们是否可以接受一个比其预期低的电价?对于这些项目,该如何处理?
有行业人士对此分析称,“假定评审入围的项目有20个,平均电价核算出来并与价格司协商通过后,国家能源局层面可能会先与超出最终核定电价的几个项目的业主进行沟通,若其可以接受这一电价,则将其列入示范名单,若不能接受,则予以剔除。”如此来看,在11月15日确定评审结果后,最终的示范项目确定名单上的数量将略低于该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