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项目建设目标 要求明确特点突出
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以槽式和塔式为主,其他类型也可申报示范项目,此次示范目标包括:扩大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国内光热设备制造产业链,支持的示范项目应达到商业应用规模,单机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培育系统集成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需要。
此次示范项目建设是带有国家技术条件、要求和数量限制的产业化示范,并非完全市场化。第一,要有数量控制。这是因为目前国内几乎没有一家具有这方面的技术,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如果放开搞的话,付出的代价会更大,走的弯路会更多。第二,要有技术要求。就是为了避免申报单位采用国外淘汰的或者自主研发的比较落后的技术,这样就设置了技术准入门槛,申报到位必须达到国家产业化技术标准。第三,要有推进国内设备制造产业化的要求。申报单位不能从国外进口全套设备来竞标,而是要与国内设备制造体系相配套,关键技术设备必须是国产,申报单位竞标必须说明技术、设备来源。第四,要有成本竞争力。申报单位报价必须相对合理,不搞平均价中标,而是要看平均价格,届时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除不合理的成本价格方案。就经济性而言,最后国家能源局会选出合格方案,然后测算出一个平均价,接着加以分析,形成建议提交给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随后价格司通过征求各方意见,来最后确定价格。
梁志鹏告诉记者,此次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由国家按照产业化技术标准,统一组织指导示范,既能够保证项目建设达到一个比较高的起步水平,也能保证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在价格制定上有所探索创新,主要采用通过企业申报和专家评审,然后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竞争性的集体协商定价机制。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打破价格由政府定的俗套,从而避免拍脑袋决策。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最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模式,以后此种方式也会在光伏项目中应用。三是通过竞争进行项目配置。
国家能源局将于10月底完成各地有关方案的上收,11月份评审完毕,走内部程序,11月末确定示范名单,开工时间由申报中标单位自行确定。预计第一批示范项目最快要到2017年底建成,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起码要等到第一批示范项目开建时才启动。“就整个示范项目建设而言,第一步是要按照产业化去做,第二步要按照产业化加规模化去做。”梁志鹏说。